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自治区体育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自治区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强化制度和平台建设,积极拓展渠道,精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加大公开力度、广度、深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工作
1、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我局先后制定了《自治区体育局工作制度》、《自治区体育局信息报送制度》等,明确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为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常态发布,主动公开。本着“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原则,依法、全面、准确及时的公开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和政策解读信息。注重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务信息公开,着力开展《重大项目批准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公开目录清单》,网站和微信负责人员严格按照每日同步更新、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补缺、一季一测评原则进行工作,每天登陆网页查看栏目并进行相应更新,每周检查一次更新内容及更新频率是否达到要求,每月查看哪些栏目未更新,及时查缺补漏,每季度进行自查和改进,以确保常态化发布。具体信息公开方面:业务公开信息由业务处室按时间节点及办理情况及时提供;政策解读类信息主要来源于国务院、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并筛选出符合我区体育工作实际的内容进行公布,本级政策解读根据部门权责及工作总结,细分给各处室和经办机构进行解读;新闻发布类信息按照本部门各工作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发布;回应关切主要来源于本部门相关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全民健身、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发布。
3、拓宽渠道,加大公开力度。法治建设及服务方面。2020年,通过自治区体育局官网互动栏目回应网友咨询建议36条,办结率100%,无政府信息公开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主动公开方面。全年通过局官网公开各类信息约440条,其中公开公示公告、行政审批、统计信息、财政公开等信息125条,“体育健身365”微信官方公众号发布信息约1698条,“体育健身365”新浪微博131条。未收到全国及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公布了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和受理时间,对申请程序和申请处理作了规范的描述,并明确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若需要除局办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2020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4、专人负责,协同协作。按照制度要求,负责人员定时登录后台进行管理和发布工作,落实信息发布责任制,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梳理我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应公开内容,进行常态化、规范化公开。2020年我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围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
(二)“放管服”改革工作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体育系统权责清单在官网发布,推动21项行政许可,扎扎实实的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到实处,加大体育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体育活动经营场所进一步明确体育场地开放条件和技术要求,建立健全经营高危险性体育活动全区网络备案机制,全面实施体育市场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体育经营主体和体育经营从业人员列入体育市场黑名单,继续强化体育从业人员的国家职业资格推广普及力度,进一步加强新兴体育项目的监管力度,为体育消费者和经营者保驾护航。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1、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根据相关处室权责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录入、测试和修改完善,共完成运动员等级查询、运动员注册、竞赛管理公示等7项政务服务工作上网。对涉及“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处室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2、加大对于自治区体育局官网和"体育健身365"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局官方网站及“体育健身365”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建设,以官方网站为主渠道,以新媒体宣传渠道为辅,形成相对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做到及时、准确的完成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同时向群众进行推广,让群众了解体育局哪些项目可以在网上办理,方便群众生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制作数量 |
本年度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本年减3 |
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4.7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核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各处室、直属单位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更新数量明显偏少,公开的信息稿件质量还不够高。二是体育市场安全信息的公开不够及时。由于地州文体旅游等单位合并,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的要求,2020年疆内各地州在体育市场安全检查无法正常开展,在市场安全检查和信息统计方面公开不够及时。
(二)整改措施
2020年,我局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推动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管理体制。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细则》,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强化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公开主动性。
二是强化信息的审查把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激励问责机制,要求各处室、直属单位挑选责任心和写作能力较强的干部担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稿件质量。
三是推动“放管服”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开力度。 进一步抓好“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明确体育管理部门的权限职责,清晰划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并向社会公布。 推动强化地州体育监管力量,做好全疆体育市场安全监管,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满足公众对体育市场安全信息的需求,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创新服务机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入推进网上审批,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提高审批质量与水平。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政务服务事项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相关工作,加强服务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tyj.xinjia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