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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

2023年01月13日 20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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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医函〔202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救治工作,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我们组织专家在总结疾病特点和临床诊疗经验基础上,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3113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解读


(转载网址:http://www.nhc.gov.cn/ylyjs/pqt/202301/ad34a9b598654b90a5c8c99440cce21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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