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3日 20时43分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浏览量:次
国卫办医急函〔20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救治工作,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我们组织专家在总结疾病特点和临床诊疗经验基础上,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3年1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解读
(转载网址:http://www.nhc.gov.cn/ylyjs/pqt/202301/ad34a9b598654b90a5c8c99440cce21b.shtm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