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15日 11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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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卫疾控函〔2023〕40号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各海关:
为全面落实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海关总署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猴痘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疾控综监测函〔2023〕105号)有关要求,提高猴痘疫情监测预警敏感性,及早发现可能的输入和本地隐匿传播疫情,现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猴痘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方案》,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乌鲁木齐海关
2023年6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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