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0日 11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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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药政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机制、标准规范和实施程序,提升自治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能力,科学规范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促进药品临床合理使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于9月27日在乌鲁木齐举办自治区2024年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培训班。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药政负责人,委直属直管医疗机构、各地(州、市)三级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主要负责人,自治区药品使用监测与临床综合评价中心第二届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自治区第一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项目负责人、自治区药品使用监测与临床综合评价中心工作人员共131人参加培训。
培训重点围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政策规范和技术应用两方面开展。针对各地药政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单位存在的实际问题分别就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治区短缺药品体系建设、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政策进行培训并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宣贯《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测管理标准》;反馈2024年全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数据监测情况;就药品使用监测年度报告编制方法及短缺药品直报系统进行培训。
培训班邀请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医院、北京大学附属医院等疆内外专家围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技术框架和结果应用转化、项目申报、《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快速遴选手册》等方面进行授课;新疆维吾尔药业就民族药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情况做交流发言。
培训结束后组织了结业测试,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为各地开展药政工作明确了方向,拓宽了思路,提振了工作热情,增强了干工作的责任心和信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健全完善药政工作管理机制,强化业务指导培训,不断提升药政工作队伍能力。不断开拓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下的药政工作模式,推动国家和自治区药物政策的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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