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3日 18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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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要求,自治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完成,现将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安排通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入闱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1)
根据招聘工作相关要求,对于笔试中满足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的岗位,按3:1进入下一环节,不再设置分数线;对于笔试中不满足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的岗位,已确定最低分数线为120分(详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10月13日-10月20日(不含节假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资格审查地点: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学教育中心(10号楼)。
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审查材料原件,交复印件留存,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正反面复印;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范围须与所报考岗位及专业相符;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原件;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附件3)原件,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或现住址(学校)所在社区审核,并加盖公章;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7.符合笔试其他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虛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确认,随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试工)两个部分。
(一)结构化面试安排
1.结构化面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10月23日,上午10:00-下午20:00,考生在上午9:30之前到达考场,现场抽签,9:30及之后到达面试考场的,取消面试资格。
2.结构化面试地点: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8楼会议中心。
3.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下一环节。
(二)实际操作(试工)安排
1.实际操作(试工)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月31日,上午10:00-下午20:00,考生在上午9:30之前到达考场,现场抽签,9:30及之后到达面试考场的,取消实际操作(试工)资格。
2.实际操作(试工)地点: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学教育中心(10号楼)。
3.实际操作(试工)内容:主要侧重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4.实际操作(试工)期间需自行准备工作服。
(三)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实际操作(试工)成绩×60%;
(四)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应聘。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一)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综合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三)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0991-8562626。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www.xjrmyy.com)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www.xjrmyy.com)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人:郭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991-8560087
特此通告。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入闱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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