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处工作职责

发布:新疆信访局 来源: 自治区信访局 时间: 2022-07-15 12:07

(一)负责办理全国人大、政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家信访局和其他国家部委办局交办、转办的信件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巡视工作转送的信件;

(二)负责受理办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及其他组织写给自治区党委、政府及领导同志和自治区信访局的信件,办理自治区有关部门移交或转送的信件;

(三)负责向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和自治区联席办、信访局报告群众重要来信及群众来信办理情况,定期向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综合报告群众来信情况;

(四)负责全疆来信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向各地各有关部门通报群众来信及信件办理情况;

(五)负责督查督办重要来信;

(六)负责宣传推广群众来信“绿色邮政”;

(七)负责群众来信有关文稿、制度的起草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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