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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信访局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信访局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 时间: 2023-03-27 19:03

    机关党委、各处室: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新依委办发〔2023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除工勤人员之外,自治区信访局公职人员,均要参加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

    二、学习内容

    (一)必学内容按照《关于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意见》(新依委办发〔202215号)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其相关法,党内法规,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相关的法律法规;自治区一规划两纲要;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疆的新要求新规定;公务员法;各部门(单位)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新修订或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全国和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人大决议以及相关统编教材。

    (二)选学内容。行业法律法规;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互联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层面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日常学法。依托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原法宣在线平台)和手机APP,采取课时制管理方式,鼓励学练结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质效。2023年度继续沿用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和手机APP动态验证功能,用户学习过程中,需根据提示完成动态验证后可继续学习和答题。学员登录学习和参与练习情况由系统自动生成相应课时,其中,图文学习积0.25课时,视频学习每10分钟积0.25课时;每做一次练习题且合格者积0.25课时。必学内容积满60课时,选学内容积满40课时,全年合计积满100课时视为日常学法合格(此前已取得的日常学法积分按1=0.02课时予以换算),合格者才能参加年度学法考试。

    (二)开展日常学法考试。为进一步丰富学法形式,调动日常学法积极性,自治区将在4月、7月、10月、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举办1次日常学法考试加课时活动。凡答题成绩为100分的可积4课时,9985分的可积3课时,8470分的可积2课时,6960分的可积1课时,60分以下不增加课时。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将每月开展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凡以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员学号注册参加活动的,每参加一次且答题合格者可积3课时。

    (三)开展年度学法考试。为检验阶段性学法成效,自治区将于202311110:002022:00期间举行全区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考试内容为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所列的必学内容。考试试题实行百分制,由电脑随机抽取、卷卷不同。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题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司通〔2017115号)要求,年度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打印合格证书。未达到学分要求、成绩不及格的,将统一安排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定于202312110:001022:00经补考仍未合格的学员,视为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23年初组织部分领导干部在指定地点开展集中实地学法考试。

    四、工作安排

    (一)做好人员分类。按照2023年度人员在编在岗情况,由政策法规处填写其他人员(驻村干部、支教扶贫干部等)登记表,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自治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备案审查。其他人员由政策法规处于427日前在后台管理系统中将涉及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为其他人员。目前,法宣在线学员学分已于年初开始计算,普通学员以0分为起学点,其他人员2500分为起学点。

    (二)做好学号管理。自治区信访局学员学号不变。政策法规处根据人员变化做好学员调入调出、学号新增、注销和考试费用交纳等工作。辞职、退休、辞退等原因造成的无效账号,由政策法规处按程序上报批准注销;一年以上不登录的账号视为无效账号,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将会统一清理注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处(室)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应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重要性,处室负责人要督促处室人员抓紧学习,尽早达到学分要求政策法规处要加强沟通联系,主动为学员提供相关服务,保证学习考试顺利进行。

    (二)严格督查。自治区信访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信息宣传、组织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网络学法工作的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组织不力、参学率和参考率不高的处室和人员,将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大宣传。充分发挥自治区信访局门户网站、新疆信访微一站平台作用,广泛宣传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信息、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汇总后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

    ⠂ ⠂ ⠂ ⠂ ⠂ ⠂ ⠂ ⠂ 自治区信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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