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信访局举办“与法同行”和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宣讲大会

发布:新疆信访局 来源: 时间: 2021-12-06 19:12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掀起法治宣传新高潮,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12月1日,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坚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奋力开创‘八五’普法工作新局面”为主题开展“与法同行”法治宣讲,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理论精髓、实践要求进行深入解读,对全区信访系统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提出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等,为全体干部职工作了一次生动的普法讲座。吴坚从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握重大意义和理论精髓、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法治宣传教育的新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八五”普法工作新局面三个方面进行了宣讲。指出信访系统将紧密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体干部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助力。

与法同行”法治宣讲会现场

吴坚还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辅导。他指出,《条例》是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成果,对进一步强化监察机关的政治机关属性,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统一领导,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健全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将发挥重要作用。全体信访干部要深入学习《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牢固树立没有任何特殊性思想,切实用好《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牢守住《条例》规定的底线要求,以优良作风树立新时代信访干部良好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辅导现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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