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jbo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查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受理机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博乐市青得里大街201号,邮编:833400,电话:0909-2318248,电子邮箱:2469433059@qq.com。
一、概述
2015年,自治州人民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文件要求,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㈠ 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在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方面。州本级56个部门(单位)实施的332项行政审批事项以“权力清单”形式,在博尔塔拉报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合并、调整的情况,均通过县市门户网站发布公开。
在强化财政公开工作方面。博州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项目全部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复后20日内在本级政府网站公开。州本级130个单位(除涉密单位州公安局、州保密局、州机要局外),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5年部门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及2014年部门经费、“三公”经费决算。州本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纳入预算公开范围,并逐步公开到县市。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在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2015年全州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3条,其中,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2条,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1条。年内,签订城市棚户区改造征迁协议5482户,完成自治区下达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的100%;全州开工建设安置住房1227套,已签订的5482户征迁协议中,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4255户,实物安置1227户,完成投资51501万元。
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情况。2015年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各类信息141条,其中:投资与项目管理类48条;对口援博项目类12条;发展规划类19条;调查研究类11条;经济分析类23条;经济体制改革类23条;重大决策类5条。
在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11条,推进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公开信息27条;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情况65条;医疗服务、价格、收费信息1条。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9条。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155条,其中: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公开信息96条;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公开53条;其他社会保险信息6条。
在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方面。将国有企业名录、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等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公开。要求企业业务招待费和职务消费控制情况在厂务栏公开,形成国企职工自觉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机制。
在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面。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9条;对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类信息公开17条;推进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公开6条;推进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公开15条;推进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等信息公开1条;推进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情况公开4条。
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方面。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进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公开6条;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公开0条(2015年全州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一般性案件公开28条;药品安全监督抽验信息公开184条,其中,监督抽验公开120条、中药饮片公开25条、基本药物公开39条。
在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方面。州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加强对17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27家社会组织的收费情况、财务情况进行查看。年内,公开推进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34条。
㈡ 完善工作配套制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全面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进一步加大工作的考核力度,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目前,各部门普遍建立了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信息发布登记和考核等制度,4个县市成立了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
㈢ 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政民互动功能有所强化。州行政服务中心主动政府信息1650条,其中:行政审批555条,政府采购信息165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930条。精河县政府、州公安局、旅游局等单位建立了政务微信平台,政务微信发布权威信息9295条。州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水利局、卫生局、商务局、供销社等网站进行了改版,信息发布、在线办事、政民互动功能更加完善。各县市政府部门还利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行风热线、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等新载体,更加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
㈣ 提升宣传培训水平。2015年,我州举办各级培训班数5次,培训范围覆盖两县两市及州直各部门,接受培训人员数651人次。同时,积极参加自治区电子政务办、网信办组织的类业务班6人次。
㈤ 强化工作监督保障。
通过加大考核力度,提高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督促各考核单位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州办先后开展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调研、依法行政在线考核等督查活动,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全州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9166条,其中,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6941条,州直各单位公开信息13401条,各县(市、口岸)主动公开信息28824条。
按不同公开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9022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028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929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39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全州各级政府机关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个别县市和部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进展环节信息公开不全面,对依申请公开的概念理解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等。对这些问题,在2016年工作中尽快切实解决好,不断推动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并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公开、企业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部门制发文件主动公开比重,不断扩大公开领域,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注重舆情引导。
二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各县市要建立规范的行政服务大厅,严格做到“四必进”、“六统一”,与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实现数据交换,提高为民办事效率;把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点和村队(社区)代办点纳入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在业务上予以指导帮助,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窗口,方便群众问询查阅。
三是加强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快建立各级政府信息集中发布平台,方便社会公众上网查询,完善网上办事功能,创新和丰富公开载体。州政府网站群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已开始实施,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做好数据迁移的准备工作,做好网站升级改版。
四是加强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平台管理。通过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扩大政府信息覆盖面,增强互动性,通过与行风热线、在线访谈等栏目,广泛征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和建议,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五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配套制度,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和调研督查,将考核细则日常化,注重平时工作,确保工作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