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 性:有效
  • 题:关于贯彻落实国办《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关于贯彻落实国办《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期,国办印发了《2019年工作要点》(国办发〔2019〕14号),从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制度规范等方面部署了2019年工作,着力提升质量,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自治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总目标统领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质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办《2019年工作要点》(国办发〔2019〕14号)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020年1月31日前报自治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将国办《2019年工作要点》具体工作要求纳入自治区2019年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