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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自治区28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累计发放8.56亿元

发布时间:2023-02-13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治区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积极推动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作为站稳人民立场、体现人民情怀、增进人民福祉的切口,以“一卡通”专项治理常态化为抓手,多措并举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精准、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2023年1月,自治区28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累计发放8.56亿元,惠及134.92万受益群众,解决了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补贴资金发放前6项的项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37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74.43%;优抚对象补助资金0.52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6.05%;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0.22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2.61%;农村住房建设相关补助0.1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量1.17%;生态护林员补助0.09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量1.07%;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贴0.05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0.63%。

补贴资金发放前6位的地州市:喀什地区3.28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38.29%;和田地区1.48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17.2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11.65%;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0.59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6.91%;阿克苏地区0.54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6.29%;乌鲁木齐市0.41亿元,占全区发放总额4.76%。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搭建集中统一的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进一步规范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确保各项补贴政策落地落实,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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