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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6/07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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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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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022325日至42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61日反馈督察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全力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截至202312月底,已完成25项整改任务,其他任务有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督察组交办的1755件信访件,已办结1742件,阶段办结10件。

一、坚持高位推动,坚决扛起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确保督察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自治区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党组会、常务会以及整改工作调度会等,研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自治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要求赴现场调研有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二、完善整改机制,为工作顺利推进发挥积极作用

(一)编制整改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科学编制整改方案制定出台《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等6个配套制度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推进整改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综合协调、清单化调度、督导检查、验收销号、信息公开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的目标要求

(二)加大统筹力度强化资金保障不断健全和完善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项目实重点支持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三)开展自治区级督察,形成整改合力。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的重点内容,自治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审定自治区督察计划和方案。截至202312月底,已完成对乌鲁木齐市9个地(州、市)和“奎—独—乌”区域的自治区级督察工作,持续推动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三、强化监督考核,确保督察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一)组建整改专班,严格督导检查。从自治区有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整改专班集中办公,统筹协调推动督察整改工作。打好“常提醒、月调度、季督导、严督办、盯落实”组合拳,督导协调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20个相关部门拧成一股绳,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整改合力。

(二)用好考核评价,推动责任落实。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纳入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绩效考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巡视巡察的重点内容,有力推动各地(州、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自治区相关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自治区纪委监委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12个党组织、69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厅局级干部12人,县处级干部47人,乡科级及以下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诫勉18人,采取其他方式追责问责20

四、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通过督察整改,着力纠正思想偏差、转变思想观念,推动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本质要求,不断增强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美丽新疆”已成为共识和行动。

(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2023年,新疆电网调度口径自治区新增新能源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增量位居全国前列,新能源装机达到6100万千瓦以上、占电力装机43%以上,全国规模最大的库车光伏发电直接制绿氢项目建成投运,全区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占比达92.3%。

(三)绿色生产方式加快形成。支持推动绿色硅基产业发展,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创建,深入实施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2022年-2023年,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31家、国家级绿色园区2家、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家。2023年12月组织召开新疆工业绿色发展大会,同时举办30场主题报告会

)生态环境准入更加严格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拓展三线一单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强化项目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第二轮督察整改以来,完成38个规划环评审批,切实发挥了规划环评在优化空间开发布局、推动环境质量改善、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的作用。

五、紧盯突出问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出台《自治区“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每月召开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工作兵地现场推进会2023年—昌—石区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增加109天,重污染天数累计减少41天,PM2.5平均浓度下降10.4%。

(二)重点河湖流域生态用水补水得到保障研究制定15条主要河流、5个重点湖泊生态基本水量和湖泊最低水位保障方案。持续做好塔里木河下游生态补水,补水区植被覆盖度增加4.3%,台特玛湖有效湖面维持在30-50平方公里。聚焦玛纳斯河流域生态用水问题整改,整改工作以来,玛纳斯河流域肯斯特瓦水库、红山嘴引水闸等断面均按生态流量要求下泄水量。

(三)草原生态修复与保护不断加强。开展违法占用草原专项排查整治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推进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全区1.64亿亩草原得到禁牧休养生息,4.99亿亩草原基本实现草畜平衡

六、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一)狠抓农田高效节水建设。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补齐农田节水短板。国家下达自治区的2021年度112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任务、2022年度141.5万亩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2023年度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建设完成403.91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77万亩建设任务。

(二)持续推进污水循环利用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专项检查行动,自查及抽查的79家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中,43家已实际推动实施中水回用,2023年中水回用达到每日16.4万立方米。持续推进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作,通过加强生活污水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设施运行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全区生活污水再生利用水平。

下一步,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坚定不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等重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科学谋划推进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深入破解制约新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更好建设美丽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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