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家的选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升我区能源安全监管水平,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电力安全生产 油气管道保护专家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2〕13号)有关规定,按照申报、推荐、审核、复核、公示等程序,决定聘任单以建等58人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电力安全生产和油气管道保护专家,聘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聘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电力安全生产专家名单
2.2024年聘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油气管道保护专家名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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