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布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
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1月9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十四篇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伊犁
“十四五”时期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县市(以下简称“州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州直巩固社会稳定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三大经济”发展的关键五年。科学编制和实施好《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于州直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伊犁,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州直发展历史上极不平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面对艰巨繁重的稳定发展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州党委、人民政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州直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围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发展实体经济、口岸经济、旅游经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打好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过各方面艰辛努力,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得到成功实践,“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呈现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为迈向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五年来,州直上下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重于泰山的政治责任,树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握稳定和发展“两个关键点”,坚持党政军警兵民协调联动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社会稳定形势出现根本性好转,宗教极端主义得到有效整治,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五年来,州直上下坚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保持了经济健康较快发展。2020年,州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66亿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7.0%,是2010年的3倍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000元,年均增长6.4%,是2010年的2.5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356元,年均增长7.7%,是2010年的2.9倍,实现了“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
——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五年来,州直上下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扎实推进“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十四个专项行动”,提前两年完成1402户5141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现行标准下4.4万户16.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48个贫困村全部退出、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推进,严禁“三高”项目进伊犁,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场标志性战役,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奎—独—乌”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有力加强,主要河流和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率达到100%,伊犁河谷百万亩生态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格管理政府举债行为,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五年来,州直综合交通网络不断健全,精伊霍铁路提速改造工程建成投运,伊宁至阿克苏铁路被列为自治区“十四五”首批开工建设的重点铁路项目;伊宁机场改扩建工程完工投用,昭苏天马机场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州直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4413.9公里,五年新增6223公里(其中:高速(一级)公路新增300公里),8个县市高速(一级)公路通达,3个县高速(一级)公路2021年将全部建成通车。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十三五”期间,州直开工建设了一批大中型水库、重点河流险工险段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农村安全饮水等重点水利工程。电力设施不断完善,建成伊犁—库车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州直可再生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42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55.8%,占比位列自治区第一。
——人民生活明显改善。五年来,州直上下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九大惠民工程,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始终保持在70%以上。“十三五”期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8.8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62万人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实现全覆盖,15年免费教育政策全面落实,伊犁师范大学正式挂牌;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持续开展,农牧区医疗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率均达到100%;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快创建。至“十三五”末,州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所有建制村实现通硬化路、动力电。城镇供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3.65%、93.63%、88.0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41平方米,集中供热实现城镇全覆盖,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提升。
——民族团结巩固发展。五年来,州直上下深入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依法保护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州直11万名干部职工与40多万户各族群众结对认亲,“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加快形成,各民族之间的情感联系纽带逐步加强。深入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宗教领域和睦和谐,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面落实。
——改革开放步伐加快。五年来,州直上下坚持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改革开放的各项重大决策,关键性、基础性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成效明显,煤炭、钢铁等传统产业实现存量调整、增量优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实施,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区州县三级联通,“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国资国企、医药卫生、能源资源、财税金融、农业农村、机构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成效显著;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深入实施;霍尔果斯市和可克达拉市成功设立;兵团深化改革不断深入,兵地融合发展有力推进;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初具规模,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获批设立,霍尔果斯口岸南部联检区投入运行,霍尔果斯口岸成为全疆首个设置“一带一路”通道的陆路口岸,都拉塔口岸扩大对外开放通过国家验收,奎屯保税物流中心封关运营,伊宁市保税物流中心(一期)建成,“双西公路”全线贯通。
——援疆成效明显提升。五年来,州直上下坚持发挥援受双方两个积极性,江苏省累计投入援助资金75亿元,实施援助项目1200多个,80%以上的援疆资金项目向基层、向贫困乡村、向保障和改善民生倾斜,实施了一大批各族群众所思所盼的民生工程,进一步凝聚了民心,有力助推了州直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五年来,州直上下始终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开展“访惠聚”驻村工作,推动各级干部下沉基层、走进群众,形成了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四气”,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十四五”时期,州直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总体看,州直发展的外部环境挑战加剧。
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持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这将为州直更多依托国内大市场,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产业承接、改善发展基础和环境创造有利条件。
从疆内看。“十四五”时期,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的基础不断稳固,正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阶段,各类政策叠加增效,资源转化潜力巨大,对口援疆优势独特,稳定红利充分释放,人心凝聚提振预期,内生发展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将有效助推州直加快“四化”进程,全面开发开放。
“十四五”时期,是州直抢抓“一带一路”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等重大历史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的关键五年,面临诸多机遇和优势。
——政策支持效应突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工作,召开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为做好新时代新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把新疆作为我国西北战略安全屏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西部大开发重点地区、“三基地一通道”,给予一系列特殊支持,为推进州直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沿边开放机遇凸显。“十四五”时期,新疆全力打造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高地,将有力助推州直发挥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和桥头堡优势,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一区四园”为牵引,以“两霍两伊”一体化发展为支撑,“西引东来”“东联西出”,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全面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州直是新疆重要的粮、油、畜产品生产基地,具有世界级的旅游资源,矿产资源富集,水、土地、电力等要素保障充沛,具有较强的潜在竞争力。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特别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州直产业结构加快升级,资源优势加快转化,为“十四五”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口岸经济、旅游经济,奠定了坚实基础。
——对口援疆持续深化。江苏省对口支援为州直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十四五”时期,坚持全面援疆、精准援疆、长期援疆,将对州直深化与江苏省产业对接合作,吸引更多江苏企业参与州直发展,有效提升自身“造血”功能,提供强大支撑。
——稳定红利充分释放。保持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州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新形势下,州直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所肩负的重大职责和使命,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树牢底线思维,发挥优势、用好机遇,乘势而上、积极作为,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奋力开创新时代伊犁发展新局面。
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对2035年远景目标的战略安排,从州直实际出发,提出与全国全疆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主要目标是:综合实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再上新台阶,经济总量进入全疆各地州前列;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文化润疆取得重大进展,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美丽伊犁目标基本实现;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战略支点建设成效明显;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法治伊犁建设全面推进,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基本实现,长治久安基础更加坚实;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坚定不移发展实体经济、口岸经济、旅游经济,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伊犁。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州直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伊犁工作的总目标,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全疆一盘棋,服务全疆稳定发展大局,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支持、对口支援与发挥自身优势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从伊犁实际出发。立足自治区党委对伊犁的定位要求,立足新时代伊犁所处的历史方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优势机遇和阶段性特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稳中求进、扎实推进,脚踏实地推动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着眼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国内外发展趋势和自身发展条件,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总量进入全疆第一方阵为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充分释放,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情提出,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两霍两伊”一体化发展取得重大突破,“三大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新突破。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战略支点建设取得重大实效,向西开放力度持续加大,对外开放形成新格局。
——民族团结实现新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持续巩固发展,各族群众的国家和中华民族认同情感纽带更加牢固,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石更加坚实,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文化润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牢固树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不断健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中华文化主体地位切实加固,各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生态文明取得新成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能耗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有效控制,生态修复机制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大美伊犁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民生福祉全面增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社会稳定开创新局面。社会稳定成果持续巩固深化,反恐维稳实现法治化常态化,“三股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得到有效治理,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实现更有利于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变化。
——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依法治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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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年均/累计 |
属性 |
经济 发展 |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
5.2 |
— |
保持在合理区间、 各年度视情提出 |
预期性 |
2.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
— |
— |
高于GDP增长 |
预期性 |
|
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7 |
>60 |
— |
预期性 |
|
创新 驱动 |
4.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 增长(%) |
— |
— |
>8%、力争投入强度高于“十三五” 时期实际 |
预期性 |
5.每万人口发明专利 拥有量(件) |
0.59 |
0.69 |
— |
预期性 |
|
6.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 生产总值比例(%) |
5.6 |
9.01 |
— |
预期性 |
|
民生 福祉 |
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增长(%) |
— |
— |
与GDP增长 基本同步 |
预期性 |
8.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5.5左右 |
— |
预期性 |
|
9.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 教育年限(年) |
10.3 |
11.3 |
[1] |
约束性 |
|
10.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 婴幼儿托位数(个) |
0.71 |
1.25 |
— |
预期性 |
|
11.每千人口拥有执业 (助理)医师数(人) |
2.06 |
≧2.54 |
— |
预期性 |
|
1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 |
预期性 |
|
13.人均预期寿命(岁) |
74 |
76 |
[2] |
预期性 |
|
绿色 发展 |
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9] |
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内 |
约束性 |
|
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14] |
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内 |
约束性 |
||
16.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82.5 |
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内 |
约束性 |
||
17.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
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内 |
约束性 |
||
18.森林覆盖率(%) |
13.73 |
14.5 |
— |
约束性 |
|
安全 保障 |
19.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
305.55 |
310 |
— |
约束性 |
20.能源综合生产能力 (亿吨标煤) |
— |
0.259 |
— |
约束性 |
|
注:1、带[]为五年累计数。2、能源综合生产能力指煤炭、石油、天然气、非化石能源生产能力之和。 |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发展的重要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州战略,走“科创+产业”道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快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章 优化创新发展布局
完善区域创新布局,推动创新要素集聚。将“两霍两伊”区域打造成新疆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打造州直创新重要节点和产业高端化发展重要基地。瞄准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煤电煤化工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契合州直产业发展需要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产学研示范基地。组建跨园区多行业联合的产业集群创新联盟,形成产业链完备、技术水平领先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推动伊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构建形成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特色鲜明、创新发展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农业科技创业园实现县市全覆盖。加强科技交流合作,特别是加强与江苏省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吸引州直内外企业技术转移、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开放技术平台。
第二章 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基础性创新,强化应用型创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研发能力。积极构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实施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和科技企业“小升高”三大计划,建立健全“创业孵化、创新支撑、融资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抚育体系。加强跨区域“双创”合作,联合江苏省共建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双创示范基地。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工程,提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水平。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推进资源共享。鼓励企业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给予税收优惠。
第三章 实施人才强州战略
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符合州直实际的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环境,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以创建人才示范区为突破口,深入实施“伊犁英才”品牌创建行动,持续实施“科技兴州素质工程”“教育强州育人工程”,加大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产业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本土人才资源开发,大力推动创新团队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为州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探索实施“揭榜挂帅”等方式,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张榜求贤。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坚持发挥市场人才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推动人才发展从重规模、重素质、重数量向重水平、重能力、重贡献转变,促进人才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制度体系。促进各类人才自由流动。发挥好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人才改革实验区示范引领作用,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引导和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鼓励人才兼职兼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章 完善科技创新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科技资源,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新领域,形成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激发企业和社会创新动力。建立完善金融支持创新机制,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发展,努力打造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区、优质粮油糖产品生产基地、重要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一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过渡期内,保持5年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度。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制度机制,加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收入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发展和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和活力,确保脱贫后能发展、可持续。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做好针对性帮扶,持续推进脱贫县加快发展。实施乡村产业提升行动,以脱贫县为单位规划乡村特色产业,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完善销售网络、拓展销售渠道,提升经营主体带贫益贫能力,以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增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拓展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促进搬迁群众增收。深化援疆帮扶、协作帮扶、定点帮扶、结对帮扶,继续推动“五个一”全覆盖包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创业。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拓展以工代赈实施范围、赈济对象、赈济方式和建设领域,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农牧民参与农牧区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实现增收。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深化感恩教育,改进帮扶方式,引导群众依靠自己双手勤劳致富。支持国有农牧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国有农牧场全面振兴。
第二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
围绕“稳粮、强畜、优果、兴特色”发展思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产销链接、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发展,加快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做强现代种养殖业
稳定粮油生产。以保障小麦安全为前提,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建管护”水平,支持产粮大县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增加优质粮油供给。开展优质小麦产区高产示范创建,突出发展强筋等专用小麦,力争专用小麦面积超过45%;巩固发展玉米种植,大力发展制种玉米、鲜食玉米;支持水稻主产县加大优质品种培育和改良力度,重点发展精装米、高端米、特种米;狠抓特色油料生产,大力发展“双低”油菜、优质大豆、高产油葵、胡麻等油料作物种植。到2025年,州直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310万吨左右,油料总产量达到10万吨左右。
做强现代畜牧业。实施畜牧业七大振兴行动计划,构建饲料、种源、扩繁、养殖、屠宰、加工全产业链,推动州直由畜牧大州向畜牧强州转变。
优化畜牧业发展格局。全力建设绿色肉牛、肉羊、马、奶业、生猪、禽蛋、特色养殖等优势产业集群和产业带,将伊犁河谷建成全国知名的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牧区积极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以水定草、以草定畜,构建绿色、生态、有机畜产品生产体系,建设国内知名生态畜牧业示范基地,打响草原畜产品品牌;农区坚持走“标准化规模养殖增量、产业化集聚发展提质、品牌化拓展市场增效”的发展道路,着力提升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和信息化水平。
提升畜牧业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畜禽种业,把州直建成全疆重要的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实施肉牛增值、肉羊增产行动,强化优良品种选育,推动肉牛“土种换良种”,扩大专用、多胎肉羊养殖规模,支持发展新疆褐牛、伊犁哈萨克羊养殖;实施马业升级行动,加强良种马繁育中心建设,加快伊犁马专门化品系培育,大力培育骑乘马,扩大乳用、肉用马养殖,推动马产业园建设,建设全国知名的优质产品马基地;实施奶业振兴行动,积极发展牛奶、驼奶、马奶、驴奶生产,叫响天山西部黄金奶源带品牌,建设全疆主要优质牛奶及乳品生产基地;实施家禽增效行动,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实施生猪转型升级行动,大力推进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实施特色提升行动,支持骆驼、驴、马鹿、黑蜂、冷水鱼等特色优势养殖产业发展。到2025年,州直形成饲养量达到500万头牛、2000万只羊、100万匹马、40万头生猪、3000万羽家禽、20万标准箱蜜蜂的养殖规模。
夯实畜牧发展基础。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开展“四良一规范”示范县创建,开展绿色畜牧业示范县创建。积极发展饲草料产业,推动人工饲草基地建设。强化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动物防疫、疫病监测、卫生监督、防疫屏障体系,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到2025年,州直60%以上的县(市)达到“四良一规范”要求,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70%以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常年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做优现代林果业。以提升果品品质为主攻方向,继续实施林果提质增效工程,加快林果标准化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标准化果园和生态健康果园创建,重点建设苹果、葡萄、树上干杏和西梅、桃、杏李等时令水果四大果品生产基地,加强产地交易市场和林果产品品牌建设,强化林果加工转化、储藏保鲜和品牌营销,加强天然野果林资源保护和有效利用,推动林果业标准化生产、市场化经营、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实现果品质量精准提升、种植效益稳步增加。到2025年,州直林果面积稳定在90万亩左右,果品产量达到60万吨左右。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大力发展芳香植物、中药材、甜菜等特色种植业,积极打造“天山药谷”,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打造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突出发展薰衣草、甜叶菊、万寿菊等芳香类作物种植,做强中药材种植,稳步扩大甜菜种植规模,推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加快建设伊犁河谷设施农业优势区,提升淡季蔬菜供给能力。
专栏2 农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 |
1.优质粮食工程。伊宁县、察布查尔县、霍城县等小麦高产示范创建工程;粮食主产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中国好粮油”“新疆好粮油”“伊犁好粮油”示范县市和示范企业创建。 2.玉米良种繁育工程。察布查尔县、霍城县、伊宁县、新源县、巩留县玉米制种基地建设。 3.畜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重点打造昭苏县、特克斯县、巩留县、新源县、尼勒克县绿色牛羊产业集群,昭苏县、特克斯县、新源县、尼勒克县马产业集群,伊宁县、巩留县、尼勒克县、察布查尔县家禽及特种养殖集群,伊宁市、察布查尔县、尼勒克县奶业集群,察布查尔县、霍城县、伊宁县、新源县生猪产业集群,尼勒克县、新源县、巩留县、特克斯县、霍城县、伊宁县蜂产业集群,沿伊犁河流域冷水鱼产业带。 4.畜牧业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现代畜禽良种提升工程、优质饲草料工程、畜牧龙头企业培育工程、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绿色畜牧业示范县建设。加快动物防疫条件能力提升建设。改善州、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条件能力,改造乡镇畜牧兽医站服务中心,改扩建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和测报站,加强主要道路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设。完善畜牧兽医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5.特色林果基地建设工程。建设霍尔果斯市、霍城县、伊宁县、察布查尔县、巩留县、新源县、特克斯县部分区域为重点的苹果生产基地,霍尔果斯市、霍城县、伊宁县、伊宁市、察布查尔县等部分区域为重点的葡萄生产基地,霍城县、伊宁县、察布查尔县、巩留县、尼勒克县为重点的树上干杏生产基地,霍尔果斯市、霍城县、伊宁县、伊宁市、巩留县、新源县部分区域为重点的西梅等时令水果生产基地。 6.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程。创建并认定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创建霍城县、伊宁县、察布查尔县等芳香植物优势区,巩留县、尼勒克县、特克斯县、昭苏县中药材优势区,霍城县、新源县、伊宁县等甜菜优势区,伊犁河谷设施农业优势区。 |
第二节 积极发展绿色农业
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施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加快实施化学农药减量替代计划,提高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力实施种养业循环一体化工程,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和散养密集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标准化改造,建立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和收集体系。到2025年,州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8%以上。
第三节 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
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着力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畜牧、林果和特色农业全面机械化发展,推进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特色高效数字农业,推进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环节的集成应用,推动智慧农机、智慧灌溉、智慧种业、智慧畜牧工程建设,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培育“互联网+订单农业”,建立产销衔接服务平台。“十四五”末,州直新建和巩固提升高标准农田240万亩以上,建成高标准农田586万亩。
第四节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引领,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加强与国家和自治区科研团队合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在优势农产品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动植物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并推广应用。定期发布州直农业科技重大需求,建立基层需求征题、产业部门命题、科研集成攻关、成果物化转化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新机制。加快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到2025年,村村有一名科技专家或科技推广人员到村、到户联系服务。加强基层农技服务队伍建设,建立收入分配向基层农技队伍倾斜新机制,推进基层农技人员“直评直聘”,使基层农技人员扎根乡村、服务“三农”。
第五节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突出打好州直农产品绿色、生态、有机牌。制定完善农业全程标准体系,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原产地保护基地认证创建活动,支持建设区域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绿色食品原料基地,推进“两品一标”示范县创建。加强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监测预警、安全追溯平台,实施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保障农产品安全供给。到2025年,州直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实现全覆盖,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8个,70%以上的县市完成质量安全县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实现农产品可追溯。
专栏3 农业基础支撑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 |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制种基地,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建成高标准农田586万亩。 2.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程。 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实现全覆盖。 3.“5G+智慧农业”建设项目。建设智慧农业畜牧大数据监管平台,创建察布查尔县50万亩智慧农业示范区,建设5G+IoT技术平台、现代农业大数据平台、专用APP、农业物联网智能生产管理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等。 |
第三章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把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引入农业,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推动农业“接二连三”,促进立体化、复合式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壮大农产品加工业
统筹推动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加快引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农副产品加工领域,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高附加值,强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完善覆盖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各环节的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一批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明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销售物流基地,打造集生产、保鲜、储运、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到2025年,州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数量达到165家。
第二节 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战略
积极培育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协同发展的农业品牌体系,叫响州直农牧产品绿色、生态、有机品牌,走品牌兴农强农之路。突出区域特点,重点支持“伊犁蜂蜜”“伊犁苹果”“伊犁树上干杏”“察布查尔大米”“昭苏马铃薯”等一批具有知名度的区域农产品品牌发展,全面提升企业产品品牌,打响“伊犁”金字招牌。强化品牌营销,积极参选国家和自治区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评选,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大力宣传推介品牌农产品和品牌企业,亮好“伊犁名片”,提升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到2025年,州直进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达20个以上,注册使用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为主的区域公用品牌10项。
第三节 深化农产品市场开拓
强化农产品产销衔接,加快推进农产品外销平台建设,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借鉴“大仓东移”“ 十城百店”工程和“双线九进”活动经验,助推州直农产品扩大华东市场销售规模。强化部门间沟通协同联动,加快推进农产品进机场、进景区、进列车、进宾馆、进加油站、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进通信营业厅。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加快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积极培育农商直供、直播直销、会员制、个人定制等多样化多层次的营销模式,推进农商互联、产销衔接。依托线上线下融合,大力发展以销定产的反向供应链模式。依托州直区位优势,加快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
专栏4 农业产业化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 |
1.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工程,开展农产品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和主食加工示范,建设尼勒克县、伊宁县、巩留县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伊宁市奶业振兴产业园,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业。 2.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霍城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 3.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强农业品牌认证、监管、保护的规范管理,支持具有知名度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发挥地理标志产品的作用,加强品牌宣传,扩大州直农业品牌影响力。 4.农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发挥援疆机制作用,推动农产品市场开拓由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拓展。加快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请外贸资质,扩大果蔬、食品、薰衣草出口规模。 5.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培育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引导电商企业推进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立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
第四章 健全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第一节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推进农民合作社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提升工程建设,积极发展社企联盟,打造一批国家、自治区级示范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扶持目录,落实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草畜联营等多种形式提升农业规模经营水平。支持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养殖,推动集约规模经营。到2025年,州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30%以上。
第二节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加快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构建完备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入生产作业标准或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积极发展“一站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强化规范化管理,拓展服务领域,增强辐射带动力。大力培育集农技指导、信用评价、保险推广、产品营销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组织,支持农机作业、生产托管、统防统治、集中育秧(苗)、加工储存等生产性服务组织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统一经营,并提供专业服务、生产托管等全程化服务,提升农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发挥供销、邮政等系统优势,强化为农服务。
第三节 建立健全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多方式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增值收益。总结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经验,推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创新收益分享模式,推广“公司(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模式,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专栏5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 |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现代青年农场经营者、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创建一批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重点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示范基地。 2.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加大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力度,支持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经营性服务组织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专业化系列化服务。 |
第五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健全乡村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民生活圈建设,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建设具有伊犁特色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加强乡村阵地建设,构建“基层党建+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均达到99%以上。科学合理推进农村电采暖配套工程建设,改善群众采暖条件,降低生活成本。继续推进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农村和边境地区交通通达深度。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继续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点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基本普及卫生厕所,努力打造一批特色乡镇和特色宜居村庄,让田园牧歌、秀美乡村成为伊犁的靓丽名片。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加快建立以县市、乡镇综合性物流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网点组成的农村物流网络,启动“快递进村”工程。到2025年基本实现州直建制村快递服务通达全覆盖。
第六章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全面落实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草原生态保护支持力度。完善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健全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增强粮食储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推进畜禽产品、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第五篇 推动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
提升新型工业化水平
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深化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打造向西开放的产业高地,加快构建彰显州直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
第一章 优化生产力布局
实施“两霍两伊”一体化发展战略,建设新疆重要进出口加工产业基地、煤炭煤化工产业基地、生物制药产业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和馕产业出口加工基地,着力构建“两极、一区、多集群”的产业布局,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县域产业发展格局。
两极:以霍尔果斯为龙头,伊宁市、霍城县、伊宁县为支撑,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现代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农副产品加工、煤炭煤化工、建材、纺织服装等四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全疆开发开放的重要引擎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立足奎屯市产业基础和交通区位优势,重点发展精细化工、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天山北坡经济带重要增长极。
一区:充分发挥新源县、尼勒克县、巩留县、昭苏县、特克斯县生态优势和特色资源优势,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围绕绿色生态特色经济,打造绿色低碳工业经济引领区。
多集群: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和州直辖区内自治区级工业园区为载体,按照协同创新、集群集约、智能融合、绿色安全的产业发展要求,重点培育装备制造、现代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煤炭煤化工、精细化工、钢铁、建材、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对州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多极支撑。
第二章 建设新疆向西开放进出口加工基地
抢抓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机遇,加快建设中国西部重要的进出口商品加工基地,重点打造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品等进出口加工产业。依托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县伊犁(江苏)纺织服装产业园、霍城县服装服饰产业园、察布查尔县伊南工业园等纺织服装产业聚集区,建设面向中亚、西亚和欧洲市场的纺织服装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建设果蔬、食品、薰衣草等地产品出口加工基地。以霍尔果斯馕产业园为重点,打造馕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引导生物制品企业开展出口业务,建设我国重要的生物医药产品出口加工基地。以汽车及零配件、电气设备等组装加工为主,打造装备制造业向西出口产业基地。大力培育半导体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造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打造外向型电子产品出口加工基地。依托综合保税区和口岸,重点发展粮食、农畜产品、木材以及有色金属、黄金等进口资源加工业,打造我国西部重要的进口资源深加工基地。
第三章 建设新疆煤炭煤化工基地
充分发挥煤炭资源优势,全面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立足现有煤化工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建设全疆重要的煤炭煤化工基地。加强规划引导,按照现代化、规模化、大型化、智能化和集约化的要求,重点开发伊宁矿区(北区),适度开发伊宁矿区(南区),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着力发展绿色高效、环境友好型的现代煤化工产业,按照装备大型化、产业园区化、产品多元化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严守“一效两耗”指标,提高终端产品性能和附加值,加强体系优化集成,实现煤制气、煤制油与其他化工产品季节性转换的生产工艺突破,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第四章 建设新疆高端精细化工基地
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推动产业链由基础化工原料向附加值高的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汽车及机械制造等领域应用的高端精细化工产品延伸。推进和山巨力化工有限公司40万吨/年MDI项目及15万吨/年TDI达产,深度延伸聚氨脂下游系列产品。推进多斯特科石油化工50万吨液化石油气加工项目落地,全力促进金玛依、天正中广、蓝山屯河、兴达伟业等企业转型升级、集约发展,提升资源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为重点推进国家级大宗原料药产业集中生产基地建设,推动生物医药产业上下游配套精细化工产业发展。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技术领先、绿色安全”的新疆重要高端精细化工产业发展基地。到2025年,高端精细化工产业实现年产值千亿元。
第五章 建设新疆农产品加工基地
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引导加工产能向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和物流节点集聚,促进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构建集优质原料基地、特色产业集群、生产性服务平台于一体的农产品加工全产业链格局,将州直建成新疆重要的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基地。重点打造以粮油、中药材、蜂产品、蔬菜、薰衣草、甜菜为主的农产品加工全产业链。引导粮油加工企业按照“中国好粮油”“新疆好粮油”“伊犁好粮油”标准,开发强筋、中筋和弱筋等高档专用面粉,支持发展以红花、玉米、油菜、油葵、大豆等为原料的食用油产业;推动主食工业化,以伊宁市和霍尔果斯市为重点,打造集原料采购、加工、配送为一体的中央厨房产业,推动各县市馕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延伸芳香类植物加工链,重点发展保健品、香料、医药制品,推动化妆品、高级装饰品、家居日用品、旅游纪念品等下游产品开发;依托蜂资源优势,推进开发和生产以保健为主的蜂蜜、蜂王浆、花粉、蜂胶等蜂产品;积极发展以甜菜为原料的制糖产业。全力打造以牛羊肉、乳品、马产品为主的畜产品加工全产业链。做大做强牛羊肉精深加工,开发绿色、有机高端冷鲜肉和分割肉等肉制品;加快奶源基地建设,开发多品种健康型、营养型、功能型等类型乳制品;扶持马产品基地建设,推进马乳、马肉、马脂、孕马尿及马皮等马产品精深加工;打造沿伊犁河流域冷水鱼产业带,加快鱼子酱、鱼肉罐头等下游产品开发。着力打造以苹果、红提葡萄、树上干杏和桃、西梅为主的林果业加工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苹果、树上干杏、西梅等特色林果精深加工,积极开发浓缩果汁、果酱、果泥、果酒等林果加工产品。
第六章 建设新疆生物制药产业基地
突出地域和民族特色,依托州直及周边国家丰富的生物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力抓好成品药、氨基酸、大蒜素、孕马尿结合雌激素、活性酵母等全流程生物产业发展。巩固、提升生物医药、生物制造,以原料药、成品药、中成药、活性酵母、特色保健品、化妆品等为重点,鼓励支持现有生物制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重点支持川宁高端原料药等一批项目加快建设、达产达效。推进生物医药企业上下游配套产业链的延伸,形成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打造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依托区域中草药和特色农畜产品资源优势,加快建设现代化中药产业化基地,做强“天山药谷”产业,积极推进贝母、甘草、黄芪、胆南星、亚麻籽胶、孕马尿雌激素、羊胎素、羊胃素等中药加工和生物制品产业不断取得突破,发展高附加值保健食品、中药成药、添加剂等高端生物产品,到2025年,生物产业产值达到百亿元以上。
第七章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深化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新一轮传统产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推动钢铁、有色、建材、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工艺改进、提质增效,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钢铁产业。推动钢铁行业产能置换、资本重组,调整优化钢铁产品结构,压减建材钢产品比重,重点发展汽车、工程机械制造用钢、板带材产品,力争钢铁产能满负荷运行。重点支持伊犁钢铁、首钢伊犁钢铁、昆玉钢铁、金诚佳业等企业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差异化发展,将州直钢铁产业建成新疆钢铁“一体两翼”的重要构成和“一带一路”布局的重要支撑。
有色金属产业。坚持“分散采选、集中冶炼、延伸加工”,调整优化以金、铜为主的有色金属产业结构,推进有色金属下游产业链延伸,发展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建成新疆重要的有色金属采选加工基地。
建材产业。严禁水泥行业新增产能,积极发展特种水泥,开发生产高性能和高耐久性混凝土。大力实施建材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支持开发新型节能环保建材和绿色装饰材料,鼓励发展与建筑结构相适应的保温、装饰等功能一体化复合板材和功能型装饰装修材料制品,积极发展新型特种陶瓷及制品,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建材部品化,以及交通、水利、装备等水泥构件发展,培育新型绿色建材产业集群。
纺织服装产业。实施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战略,高效承接内地产业梯度转移,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工业园、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及伊宁县伊犁(江苏)纺织服装产业园为重点,大力发展棉纺、针织、化纤、家纺、织造、服装服饰产业,建设新疆重要的坯布织造和家纺服装产业生产基地。积极引进发展婴童用品、居家个人护理用品、医用材料、军工材料等高端护理纺织品产业链。推进汽车、环保、建筑、新能源等产业用纺织品生产。到2025年,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3万人。
特色轻工业。加快霍尔果斯国际皮毛服装加工、包装箱广告板、食品产业园建设,依托中亚毛皮资源,打造集裘皮制品加工及交易拍卖、物流配送等为一体的国际毛皮产业基地,培育一批特色家具、箱包、地毯、印刷包装等特色轻工示范企业。
第八章 发展壮大战略新兴产业
实施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推进计划,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到2025年,战略新兴产业占州直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将其培育为州直重要的支柱产业。
装备制造业。以大型、成套、智能为方向,重点发展出口导向型的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高端电气机械与器材、节能环保装备、农牧机械制造产业,打造百亿级汽车零配件产业集群,建成全疆机电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加快形成先进装备制造业集群。
电子信息产业。承接东中部地区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发展以半导体元器件加工、智能终端、网络设备制造和视听产品等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为主体,加快推动“两霍两伊”区域电子信息产业协同发展,形成产业集群优势。加快推进霍尔果斯半导体原材料产业园、信息产业园建设,促进电子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促进电子产品向西出口。
新能源产业。支持高纯度硅生产及其装备开发与应用项目建设,形成工业硅、多(单)晶硅、单晶硅棒、切片及组件等光伏产业链。推进一批锂电池制造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综合利用,重点实施农牧光互补融合发展示范、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网源荷储一体化项目、新能源微小电网建设、新能源制氢等新能源综合利用项目,优化能源结构。
新材料产业。积极发展化工、碳基、稀有金属、硅基、生物基等新材料及复合新材料,纵向延伸产业链,横向打造产业集群。到2025年,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百亿以上。
数字经济。围绕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产业发展,谋划和建设伊宁市、霍尔果斯市、奎屯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培育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打造伊犁河谷数字经济高地。
第九章 提升园区集聚发展水平
坚持“工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群化”的发展要求,实施园区提升工程,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产业项目,形成体现伊犁特色、差异化发展的产业布局,构建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协同发展的产业园区发展格局。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开展延链、补链、强链精准招商专项行动,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引领高地。狠抓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增强园区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创新园区整合发展模式,开展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多种合作机制。建立健全产业园区综合考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长效机制。到2025年,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占州直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80%以上,建成千亿元园区2家(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奎屯一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亿元园区3家(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伊东工业园区、新源县工业园区)。
第十章 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
立足现有产业规模和优势,以延链、补链、建链、强链为主攻方向,推动补短板和锻长板相结合,探索实行产业链链长制,培育一批产业链核心企业,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现代化水平,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向中高端延伸,打造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现代化产业链。推进“百十千”企业成长工程,以引进为主,打造一批独角兽、小巨人企业。到2025年,培育年产值百亿元以上的企业2家、五十亿元以上企业5家、十亿元以上企业30家。推进质量强州、强县市建设,继续开展“质量强企”活动,积极组织申报自治区工业强基示范项目。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站式服务。
第六篇 实施旅游兴州战略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发挥世界级旅游资源优势和沿边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推进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统筹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扩大服务供给,释放需求潜力,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
第一章 推动旅游产业大发展
深入实施“旅游兴州”战略,全力推进旅游业大发展,力争旅游经济在州直经济中“三分天下有其一”,将“伊犁•国际旅游谷”建成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把旅游业打造成战略支柱产业。到2025年,旅游年接待人数突破2亿人次。
第一节 构建全域旅游空间布局
围绕建设“伊犁•国际旅游谷”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坚持规划引领、融合创新、突出特色、品牌化发展,统筹州直旅游发展空间布局,构建“一心引领、三带串联、三团辐射、多点支撑”的全域旅游空间布局。把伊宁市打造成为集休闲观光、旅游服务、交通集散等功能于一体的覆盖国际旅游谷、辐射中亚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旅游集散次中心;加快建设草原旅游、伊犁河旅游、边境旅游三个景观带;打造牧歌天山、西域天府、神圣国土三大组团板块;推进奎屯市、新源县、霍尔果斯市、巩留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七个旅游集散地建设,建设18个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各民族聚居的旅游小镇,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依托精品景区、旅游风景道、自驾游线路的类型丰富、主题多样的自驾游服务营地。
第二节 打造世界级精品景区
大力实施精品景区、精品品牌创建提升工程,推动那拉提、喀拉峻、伊犁老城、中国天马之乡、霍尔果斯中哈国际文化旅游区等5个景区打造世界级、引爆性、标杆型旅游景区。到2025年,创建1个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区、1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1个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1个5A级旅游景区、6—10个4A级旅游景区,伊宁市、新源县、霍城县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培育10个文化旅游特色小镇、9个中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10个自驾车特色营地,提升改造100家农牧家乐和100家民宿,创建四星级以上高端农牧家乐和精品民宿15—20家,形成一批国内外知名旅游景区(景点)品牌。
第三节 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做好水、草、森林、人文四篇特色文章,集中打造自然生态游、历史文化游、休闲度假游、民俗文化游、边境特色游以及自驾旅游等特色旅游品牌,培育农业观光、山地避暑、森林康养、工业旅游、文创旅游、冰雪旅游等新业态。加快开发那拉提、喀拉峻、唐布拉等景区冬季旅游,推动旅游向四季游发展。壮大各县市馕产业园、天山花海、蜜蜂康养小镇、奇仁托海蒙医康养小镇、天蕴三文鱼工业旅游点、紫苏丽人薰衣草文化创意产业园、伊犁河酒业工业旅游、那拉泉冷水鱼旅游、巩留鲟鱼养殖旅游、阿希金矿工业旅游、天马冰雪世界、库尔德宁云杉小镇、白石峰越野拉力赛等一批融合发展业态和景点,激发产业倍增效应。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建设一批乡村旅游村落和特色旅游村镇,打造一批有影响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知名品牌,引导形成伊宁市近郊、重点旅游景区周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集聚区。推动“旅游+”“+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旅游商品体系,打造“伊犁礼物”品牌,扶持一批特产名品、旅游商品手工作坊、生产基地,多层次全方位扩大旅游供给,延伸旅游消费产业链。
第四节 完善旅游服务体系
改造提升旅游道路基础设施水平,建成一批公路特色主题服务区和自驾游房车营地,推进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风景道停靠休息点、公共游憩设施、慢行绿道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厕所革命”,全面解决“三难一不畅”问题。大力发展精品名宿、特色主题酒店等高端住宿产品。积极发展智慧旅游,建设伊犁旅游大数据中心、伊犁“文化和旅游”云平台,主要景区(点)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健全旅游社会服务组织,建立旅游志愿者队伍。组建“草原牧民导游队伍”“马队向导队伍”,打造旅游导游服务新卖点。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建立旅游安全和应急救援体系。发挥援疆优势,扶持发展旅游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州文旅集团,引导各类资本进入旅游产业。到2025年,新增(改扩建)旅游厕所250个、新增停车场150个,A级景区通信设施实现全覆盖,3A级以上景区建成智慧旅游示范区。
第五节 深化旅游营销服务
全力实施“引客入伊”工程。大力开展“江苏人游伊犁”活动,推动援疆旅游包机、旅游专列常态化。拓展客源市场,强化旅游目的地营销,面向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客源市场,开展市场精准营销。充分利用中外主流媒体、网络媒体、新兴媒体、影视作品等载体,建立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旅游宣传网络平台,加强旅游对外宣传,构建覆盖全媒体、宽渠道的旅游推广营销网络,传播提升伊犁旅游整体形象。
专栏6 旅游业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 |
1.精品旅游景区创建工程。创建特克斯县、伊宁市、新源县、霍城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伊犁老城、中国八卦城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示范区,喀拉竣景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霍尔果斯国家跨境旅游合作区,推进伊犁老城—喀赞其民俗旅游区、中国天马之乡文化旅游区、库尔德宁景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 2.旅游集散地建设工程。实施奎屯市、霍尔果斯市、霍城县、新源县、尼勒克县、巩留县、特克斯县、昭苏县8个旅游集散基地和28个旅游服务营地项目。 3.特色风情小镇建设工程。实施伊宁县特色主题旅游小镇,察布查尔县孙扎齐锡伯小镇、米粮泉生态小镇、绰霍尔荷花小镇,霍城县特色芳香小镇,昭苏印象灯塔红色小镇,巩留县库尔德宁云杉小镇,新源县那拉提旅游特色小镇等旅游小镇项目。 4.那拉提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那拉提景区空中草原大环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天界台索道建设项目、那拉提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那拉提滑雪场四季游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那拉提景区游客中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5.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喀拉峻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伊宁市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霍城县福寿山景区游客服务咨询中心建设项目、霍城县惠远古城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新源县杏花谷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巩留县喀拉峻—库尔德宁世界自然遗产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伊犁州锦绣园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奎屯市北疆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伊宁市伊犁老城喀赞其景区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伊犁州唐布拉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第二章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档升级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科创服务、法律服务等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
现代物流业。优化物流业空间发展格局,加快推动霍尔果斯国家级陆上边境口岸型物流枢纽城市建设,提升奎屯市、伊宁市等区域物流枢纽功能,完善察布查尔县、伊宁县、霍城县、尼勒克县、巩留县、特克斯县、昭苏县、新源县等县级物流节点布局,加强公路铁路货运场站、多式联运、区域分拨配送、集疏运体系建设,推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完善流通加工、包装、信息服务、物流金融等物流服务,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行体系,形成国际国内互联互通的物流网络和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快递、冷链、电商等专业物流业态,推动供应链和智慧物流发展。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规范发展快递产业,完善重大物流园区及节点快递功能,加强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点建设。
电子商务。支持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力争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成功申创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引进培育一批集报关、退税、结汇、国际物流、海外仓储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完善跨境电子支付平台和电子清关服务系统,加强线下商品展示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伊宁市、奎屯市等城市电子商务集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进社区、进农村,不断完善城乡配送服务体系,形成物流配送、快递履盖全域的电商物流网络。完善电商物流体系,在内地重点城市设立分仓中心,在周边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海外仓,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金融服务业。支持全国性、区域性金融机构及各类外资金融机构在州直设立区域总部、分支机构和功能性服务中心,鼓励州直有条件企业发起参与金融机构设立,推动农村信用社改组成立农村商业银行,加快伊犁农商银行等地方商业银行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促进“产融结合”创新。依托霍尔果斯中哈合作中心,加快推进金融产品与服务先行先试,大力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全疆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研究出台扶持性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实体经济和创业创新的金融支持。
科创服务业。支持发展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煤炭煤化工、石油化工、纺织服装等为重点的研发设计服务,建设一批公共科技服务载体和公共技术平台,引进和培育一批产品检测、设计研发、智能制造服务等专业技术型服务机构,提高科创服务产业化水平。积极开展农业领域自主创新,鼓励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和相关科技企业加强联合,在主要农牧产品品种选育和种养殖技术等领域有选择地开展自主创新,突破一批重点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
新兴服务业。会展业方面。加快建设中亚商务会展中心工程,全力打造霍尔果斯、伊宁会展会演中心,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高、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区域性展会品牌。总部经济方面。加快建设霍尔果斯市、伊宁市、奎屯市等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聚集区,积极吸引中央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在州直设立企业总部、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等。商务服务方面。支持发展规划设计、咨询评估、法律、会计审计、信用中介、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业和中介服务业。
第三章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水平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商贸服务、医疗健康、养老育幼、文化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
现代商贸业。支持伊宁市、霍尔果斯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伊犁河谷乃至中亚区域商业消费高地。推进新型消费商圈建设,提升改造配套服务功能,丰富新型商业组织形式,加快智慧商圈建设。加快商业街提档升级,以特克斯离街民族风情步行街、伊宁市六星街等为重点,集中力量打造一批覆盖各县市的特色商业街区,积极推动传统商业与特色餐饮、旅游购物、休闲娱乐融合聚集发展,力争把步行街打造成提升城市品位、聚集消费资源、吸引消费回流、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载体。完善批发零售市场体系,持续推进农副产品和工业品区域性批发市场建设和功能提升。大力发展便利店和社区商业,推进便利店+餐饮(休闲、药店等)、便利店O2O模式、无人便利店、智能零售柜等新业态落地,构建5分钟社区便民生活服务圈。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商旅文体联动示范项目,促进零售向消费体验中心等新型发展载体转变。丰富系列美食体验产品,推出伊犁吃货地图和美食攻略,推进“伊犁味道+文化”旅游餐饮休闲产品升级,打造以丝路之光“美食之夜”为代表的夜间餐饮街区。大力促进“夜间经济”发展,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推进“夜游、夜购、夜品、夜健、夜娱、夜学”等消费业态融合发展。
康养服务业。积极培育“康养+旅游”“康养+运动”“康养+医疗”“康养+养老”等多业态的健康产业集群,打造多元康养服务体系。全力推进自治区“康养+”产业先行先试示范区建设,以尼勒克县、特克斯县、巩留县、昭苏县为重点,依托那拉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一批康养旅游基地、康养旅游小镇、康养旅游度假区,实施一批康复医疗、休闲养生、居家养老、康养公寓等业态重点项目,建设医研产融合的健康产业示范基地,打造全国康养高地。
房地产业。结合新型城镇化进程,做优做强一批管理现代化、具有品牌效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一批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管理先进的省地、节能、环保、绿色现代化精品居住小区,提升“宜居品牌”,加快房地产品牌建设。坚持房住不炒、租购并举、因地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社区服务业。加快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实施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社区卫生、社区电子商务、文化娱乐、家政保洁、养老托育、食品配送等便民服务,满足城镇居民多层次消费需求。加强社区管理,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和网络化建设。
家政服务业。培育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支持中小家政服务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加强服务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推进服务标准化,加大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的支持力度。加强家政供需对接,加快月嫂、产后护理等基础服务培育,促进家政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托育服务业。大力发展托育服务业,推进托育服务标准化建设,大力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开展托育服务,建立和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服务体系、管理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促进托育产业安全、合规、良性发展。
第七篇 大力发展口岸经济 打造向西开放新高地
坚定不移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丰富对外开放载体,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构建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高水平开放新格局,激活内循环、打通外循环,努力打造我国内陆和沿边开放高地。
第一章 推进霍斯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建设
实施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新一轮发展规划,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打造“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标杆示范、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沿边开发开放的示范区。
第一节 培育壮大现代产业体系
充分发挥区位、政策、开放优势,以推进中哈合作中心和综合保税区建设为突破口,以发展实体经济为核心,以发展外向型经济为支撑,以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为重点,大力培育西出东进产业集群。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用好用足对口援疆省市和中央企业的产业优势,加快推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卫材用品及纺织服装、农产品与食品加工、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发展。完善中哈合作中心体制机制,提升建设水平,积极发展跨境电商、跨境旅游、免税购物、离岸金融、医疗服务、文化交流等新型业态。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建设,充分发挥“综保区+配套区”的政策叠加优势,不断提升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水平,立足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功能定位,深度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支持霍尔果斯打造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创建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第二节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全面落实自治区级管理权,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的特殊优惠政策,在人才引进、招商引资、园区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国家出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重点鼓励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创新优化开发区领导体制,支持开发区口岸园区与伊宁园区、清水河产业配套区一体发展,在规划布局、政策执行、财政税收、招商引资、考核评价等方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推动开发区人才改革试验,加快“一带一路”国际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把霍尔果斯打造成为全疆人才聚集高地。
第二章 积极融入“五大中心”建设
主动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建设,积极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经济社会合作项目,建设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平台,打造区域交通枢纽、商贸物流、医疗服务、文化科教、金融中心。
第一节 建设区域交通枢纽中心
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北通道建设,加快建设以霍尔果斯市、伊宁市、奎屯市为核心节点的现代化、立体式国家级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完善铁路大通道。加快推进霍尔果斯铁路专用线建设,不断提升铁路运力。完善空中大通道。开通伊宁机场国际航线,积极拓展国际国内航线。
第二节 建设区域商贸物流中心
发挥州直贯通东西、衔接南北的战略区位优势,完善东联西出的国际商贸物流网络。支持伊宁市、霍尔果斯市、奎屯市等区域物流枢纽城市公铁无缝衔接,推动多式联运和集拼集运业务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物流分拨功能的大型综合物流园(基地)。加快推进霍尔果斯新边民互市贸易市场、都拉塔口岸边民互市贸易市场投入运营。
第三节 建设区域医疗服务中心
大力发展国际医疗服务业,加大州级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能力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设国际性远程会诊系统,建立对外医疗服务与交流合作中心。支持中医药国际综合诊疗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国际医疗服务平台。以地域养生品牌、优良的医疗资源提供来伊就医便利化条件,吸引中亚国家人员来伊开展医养游。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卫生领域交流,重点围绕传染病疫情信息互通、联防联控、专业人才培养等领域,提高合作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努力把州直打造成对外开放区域医疗服务中心。
第四节 建设区域文化科教中心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进科技创新合作,全方位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内节点城市的合作交流。积极推进旅游国际合作,支持霍尔果斯中哈合作中心创建跨境旅游综合试验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上最具国际视野和商贸交流特色的综合型国际旅游目的地和中哈跨境旅游集散中心。实施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与周边国家资源、能源、农业、生物医药、生态环境等领域科技创新合作。支持伊犁大学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人文交流基地。做大做强会展经济,打造国际性知名品牌展会,建设国际贸易交易中心、国际拍卖中心。
第五节 建设区域金融中心
建设霍尔果斯创新金融示范区,改善金融服务环境。规范和便利民营及中小企业现钞结算。全面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本地产业和贸易的水平。建设霍尔果斯本外币现金保管库,为合作中心内企业及个人提供国际贸易融资、换汇等金融服务。集聚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险、基金管理等新兴金融业态,建设霍尔果斯跨境金融小镇。
第三章 提升拓展口岸功能
完善州直口岸定位功能及配套基础设施,推动各口岸协同发展。加快霍尔果斯口岸通关能力建设,加大海关查验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智慧口岸水平。支持都拉塔口岸道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口岸海关集中查验场、联检区提升改造工程。坚持“一岸一城(镇)一特色”,打造口岸经济平台,密切口岸与各类园区、城镇、腹地经济联系,充分发挥口岸对州直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加快推动“通道经济”向“口岸经济”“产业经济”转变,推动口岸经济带建设。到2025年,全面建成以铁路为主、公路航空为辅,辐射全疆、内联国内重点城市、外达亚欧国家的立体口岸物流服务体系。
第四章 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促进内需与外需、进口与出口、引进内外资与对外投资协调发展。推进对内开放,用好国内大市场,抓住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疆内产业布局深度调整机遇,吸引各类要素向伊犁汇聚、产业向伊犁转移。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做强一般贸易,积极发展边境贸易,扩大加工贸易规模;全面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建设大数据云计算服务、保税服务、跨境电商服务、跨境结算服务等服务贸易发展平台。
第八篇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
坚定不移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好国内大市场,积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着力扩投资、促消费,推进向西开放,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第一章 扩大有效投资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发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关键作用,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第一节 构建交通运输支撑体系
实施交通强州战略,坚持适度超前、统筹规划,构建贯通东西、连接南北、辐射周边、沟通中亚的立体综合交通体系。
铁路方面。加快构建“二横五纵”铁路网格局,开工建设伊宁—阿克苏铁路,加快推进乌鲁木齐—伊宁—霍尔果斯高铁、精河—霍尔果斯铁路复线、伊宁—巴仑台铁路前期工作,建设一批铁路专用线。
公路方面。完善“两横两纵”骨干高速公路网,推动一批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实施路网升级改造,提高农村公路的技术等级及通行能力,加大旅游景区、矿产资源开发公路建设。加快县级公路客运站点建设。
航空方面。以打造国际航空港、丝绸之路重要航空节点为目标,全力构筑“一主两辅多点”的运输机场格局。
专栏7 交通设施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 |
1.铁路项目。实施伊宁—阿克苏铁路项目,积极争取乌鲁木齐—伊宁—霍尔果斯高铁、伊宁—巴仑台铁路、精河—霍尔果斯增建二线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铁路建设规划并力促开工建设,建成霍尔果斯开建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力争实施新疆和山巨力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霍尔果斯南部产业园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启动察布查尔县伊南工业园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 2.公路项目。围绕“进出河谷快起来、河谷内部环起来、县县高速连起来”建设目标,实施G577线特克斯—昭苏、G578线龙口—旱田、G577线精河—伊宁县、G217线独山子—巩乃斯—库车、G218线那拉提—巴仑台、G219线温宿—昭苏、G219线温泉—霍尔果斯、G30线清水河—霍尔果斯、G578线新源—龙口、G577线昭苏—木扎尔特、G219线洪纳海隧道—昭苏、S237线伊犁河二桥—加尕斯台乡、S242线巩留—尼勒克、S329线巩留县阿尕尔森乡—特克斯县、伊犁河三桥、伊宁南枢纽互通、S345线库尔德宁—恰西—塔里木—喀拉峻、S330线那拉提—库尔德宁、S331线伊宁—托乎拉苏等重点国省干线公路项目,新建新源县、伊宁县、察布查尔县、巩留县、尼勒克县、霍城县等6个县级汽车客运站提档升级项目。 3.民航项目。建成昭苏机场,开工建设那拉提机场改扩建工程,启动伊犁州林业航空护林站、特克斯县、霍城县、察布查尔县、尼勒克县、巩留县等通用机场和环伊犁河谷低空旅游航空体系项目建设。 |
第二节 构建现代水利支撑体系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以大型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引调水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构建以蓄水为基础、节水为关键、调水为补充的工程网络体系。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实施内陆河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山洪沟治理等防洪治理工程。启动州直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确保水利工程安全。
专栏8 水利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 |
1.重大水利工程。实施伊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扬水灌区工程、尼勒克县引水灌溉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 2.中型水库工程。实施察布查尔县、奎屯市、伊宁县、特克斯县、霍城县等县市中型水库工程。 3.小型水库工程。实施伊宁市、特克斯县、尼勒克县、奎屯市、霍城县等县市小型水库工程。 4.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实施团结跃进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喀什河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巩乃斯河北岸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察布查尔县伊犁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昭苏县夏塔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继续推进州直各县市中型灌区改造项目。 5.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州直各县市农村饮水安全的提升改造工程及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 6.重点河流防洪治理工程。继续推进内陆河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山洪沟治理等防洪治理工程。 7.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尼勒克县、伊宁县、新源县、巩留县、霍城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察布查尔县等县市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 8.牧区水利项目。实施巩留县、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等县市牧区水利工程。 9.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州直各县市水土保持工程。 10.水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水资源节约保护、河湖水系连通、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水系综合治理、河流生态基流确定项目等工程。 11.水利信息化项目。实施水利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水利业务智能信息化综合系统、水利信息化网络安全、河湖长制智能监控系统等水利信息化项目。 |
第三节 构建能源支撑体系
把清洁低碳作为能源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提高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支持尼勒克县、新源县、霍城县光伏电源点建设。以伊犁750千伏变电站为核心,开工建设伊犁—博州—乌苏—凤凰750千伏Ⅱ回线路,加快推进伊犁—库车750千伏Ⅱ回线路前期工作;以延伸220千伏电网覆盖为重点,建成伊宁市—霍城县—霍尔果斯市、巩留县—特克斯县—昭苏县两个220千伏链式电网及伊宁市—察布查尔县、巩留县—新源县—尼勒克县、伊宁县—巩留县—尼勒克县三个区域220千伏大环网,建成“一核两链三环”主网架,提高新疆西部区域主网架的稳定性。加大电网向缺电地区延伸,强化农村配电网建设力度,全面提升“三率一户”水平,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加大天然气输配管网互联互通建设,以城市为中心逐步向乡镇延伸,实施利民燃气工程。建立城市中心、城际、乡镇充电设施三级服务体系;以城市(城镇)为核心构建充电服务半径不超过2公里的充电网络体系;推进城际高速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和发展。
专栏9 能源设施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 |
1.电源项目。实施尼勒克县农牧光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霍城县光储一体化+大芸种植示范工程项目、新源县光伏产业园区示范工程项目,建设伊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察布查尔县沼气发电项目,积极推进州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巩留县水风光储一体化+制氢综合能源基地项目、伊宁县分散式风电产业园项目前期工作。 2.电网项目。加快推进伊犁电网220千伏大环网以及伊犁西部负荷中心环网建设;州直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工程、州直110千伏电网及变电站增强补强工程项目;实施农网巩固提升项目;推进霍尔果斯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新源县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建设伊宁园区特区1#、2#变电站项目、奎屯奎东工业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奎屯奎东工业园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伊犁化工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伊宁园区电力综合廊道;伊宁至阿克苏铁路牵引站供电工程、新源县那拉提机场供电可靠性提升项目;实施伊犁中心城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奎屯市市区输配电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伊宁县城镇电网新建及改造项目;推进都拉塔口岸电网改造工程、尼勒克县城小区电力设施改造工程、新源县县城架空线路电缆入地项目、伊宁市老城区城市电网建设项目、霍尔果斯阿拉马力大草坡至河源区域电力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霍尔果斯市城区电力设施改造项目等前期工作。 3.天然气管网项目。新疆庆华煤制气转LNG液站项目、第二母站建设项目;实施气化伊犁、伊宁市天然气入户项目、察布查尔县天然气管道接入项目、巩留天然气管网及门站建设项目等工程,积极开展州直天然气管道互通项目项目前期工作。 |
第四节 构建信息化支撑体系
加快5G网络布局,实现5G网络全覆盖,推动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应用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进信息技术融入百业服务大众。新建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一批企业“上云用云”。完善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逐步向城市治理、园区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广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能源水利、市政、环保、公共卫生等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赋能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数字农业、智能制造等发展,促进传统基础设施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建成更高水平、更有优势、更具活力的智慧伊犁。
专栏10 信息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 |
1.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大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自治州大数据中心、巩留县大数据智慧中心、察布查尔县大数据中心、察布查尔县云计算服务中心建设。 2.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奎屯市5G智慧产业园、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智慧伊宁、察布查尔县智慧园区建设。 |
第二章 着力促进消费
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兴消费,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以打造品牌经济为重点,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持续扩大旅游消费,加快旅游消费恢复性增长,刺激关联产业扩大生产消费,促进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持续扩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互联网+”消费模式,发展无接触交易服务,打造新零售全渠道商业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探索智能技术推动消费升级。持续扩大汽车消费,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鼓励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持续扩大城乡消费,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实现电商、快递进农村全覆盖,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激发农村消费潜力。着力改善消费供给,发展夜间经济和“跳蚤市场”,规范发展“直播带货”。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发展服务消费,补齐服务消费短板,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三章 积极融入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
充分把握州直在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位置和优劣势,把构建新发展格局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三基地一通道”建设等有机衔接起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国内市场,优化供给结构,改善供给质量,提升供给体系对需求的适配性。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新需求。坚持运用改革思维,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营造鼓励创新的制度环境,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市场环境,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充分发挥“西引东来”“东联西出”的区位优势,发展开放型经济,拓展开放空间,更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贸易方式,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增加优质产品出口,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
第九篇 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 加快培育中心城市
把新型城镇化作为推动州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和重要抓手,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发展质量为导向,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效益,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产城融合、城乡统筹、兵地一体、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新时代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道路。
第一章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以伊宁市为区域中心,按照要素有序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城市专业化分工协作的要求,创新区域城市合作体制机制,推进霍尔果斯、奎屯、可克达拉等城市加快建设,构建北疆城市带。发挥“伊宁—霍尔果斯”城镇组群核心带动作用,统筹河谷东西协调发展、兵地一体发展,构建“一群、两轴、两极、多点”城镇空间布局。
一群。伊—霍城镇组群。实施“两霍两伊”一体化发展,做强伊宁市、霍尔果斯市两个核心城市,构建以高速铁路、普通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为骨架的同城交通网络,串联霍城县、伊宁县、察布查尔县、可克达拉市,形成交通1小时可达、经济密集联系、产业分工协作、空间高效集聚的城镇组群。
两轴。伊犁河谷城镇发展轴。以河谷交通廊道为纽带,加快旅游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建设,加快中心城市、枢纽城镇培育,吸引人口和产业集聚,支撑伊犁河谷发展。沿边城镇发展轴。坚持兴边富民和稳边固防相统筹、边境地区聚集发展和均衡布局相结合,串联沿边城镇、口岸、团场同腹地城市协调联动,形成通关物流、对外开放、现代产业、屯垦戍边相结合的沿边城镇发展轴。
两极。奎屯市、新源县两个增长极。奎屯市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强化兰新发展轴与南北疆发展次轴交汇的枢纽地位,推进“奎—独—乌—胡”城市群一体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和功能布局,提升城市能级与集聚能力,打造天山北坡经济带重要增长极。推进新源县撤县建市,提升区域中心地位,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提高产业集聚能力;联动那拉提旅游资源,强化州直东部旅游服务中心职能,打造伊犁河谷东部城镇增长极,带动东部区域人口集聚。
多点。除一群、两轴、两极外,州直主要的城镇发展节点,包括特克斯县、巩留县、尼勒克县3个一般县城。
第二章 大力培育伊霍中心城市
发挥伊宁市作为州府所在地的中心引领作用和霍尔果斯市面向中亚的国际辐射影响力,全面提速中心城市建设。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构建产业错位、错层、互补的产业体系,建设城际间快速公交系统,加强水电气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形成1小时通勤圈,打造伊犁河谷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中心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增长区,建成新疆北疆城市带、天山北坡西部中心城市。提升伊宁市城市首位度,优化城区功能布局,推进老城区改造提升,实施棚户区改造,实施留白增绿战略,全面提升城市风貌、文化品位和宜居程度,打造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和人文城市,全力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提升城市规模能级和口岸后方服务功能。提升霍尔果斯市国际影响力,按照“一核、一轴、四片区”空间格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与职能结构,提升城市品质品位和综合服务功能,优化提升国际营商环境,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化魅力边城。
第三章 统筹各类城镇发展
大力发展区域中心城市。打造奎屯市、新源县区域中心城市,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条件,适度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区域服务和产业带动能力,加快人口和产业集聚,与邻近县市一体化发展,把奎屯市打造为天山北坡经济带交通枢纽、商贸物流中心和创新高地、“奎—独—乌—胡”城市群中心城市,把新源县打造为河谷东部重要的钢铁产业基地、交通枢纽、重要的旅游服务基地和伊犁河谷副中心城市。
做优做强县城。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推动县城空间拓展和宜居环境建设,推进新城区建设,改造提升老城区,提高县城综合承载力,推动人口和产业适度集中。强化产业支撑,促进产城融合、景城一体,实现人口向县城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居民向社区集中,增强城镇发展动力,构筑宜业宜居发展平台,把县城培育成产业支撑强、地域文化特色鲜明、特色人居环境良好的现代小城市。
突出发展特色小城镇。加强小城镇建设,强化规划引导,进一步加大中心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教育、医疗、就业、出行、居住、商业等为重点,提高小城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镇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服务农民、带动乡村的能力。坚持特色兴镇、产业建镇,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大力培育农牧业服务、休闲度假、健康养生、商贸物流等特色小城镇,着力培育一批旅游名镇、工业重镇、农业强镇、口岸重镇等特色小城镇,推动产业园区与重点城镇联动发展。
第四章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统筹优化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和人口分布,建设宜业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城市。
建设集约节约型城市。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科学预留留白区,为城镇未来发展预留空间,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优化城乡置业和居住用地结构,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方便城市居民工作生活。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与火车、长途汽车、航空顺畅换乘和无缝衔接,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提高群众出行便利度。鼓励发展新能源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大容量公共交通。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强化供排水、供热、燃气等市政设施和地下管网建设,加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降低管网漏损率,实现城市集中供热、建成区截污纳管、公共供水全覆盖。实施城镇污水体质增效行动,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和95%,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30%(奎屯市、伊宁市达到40%)。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伊宁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加快垃圾收运中转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医疗垃圾等特殊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提高环卫机械效能。坚持试点引领,推动伊宁市海绵城市建设,加强伊宁市等重点防洪城市和重点城镇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新型城市建设。推进绿色城市建设,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按照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不断提高绿化覆盖水平,构建城市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到2025年,州直县市全部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完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打造“完整社区”,形成“15分钟生活圈”。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推动伊宁市、霍尔果斯市、奎屯市建设国家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公共信息、智慧管网综合监管服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等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体现伊犁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历史记忆、时代风貌、生态宜居,加强人文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和魅力。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坚持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旧城防灾、生命线工程建设,推进安全发展型城市建设,构建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
专栏11 城镇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 |
1.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八县三市市政道路工程、市政绿化、亮化工程、城市多功能停车场工程、市政供水工程、市政集中供热工程、市政天然天管网工程、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昭苏县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工程. 2.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伊宁市、察布查尔县、新源县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3.智慧城市建设工程。伊宁市、奎屯市、霍尔果斯市、察布查尔县、巩留县、尼勒克县、新源县、昭苏县智慧城市建设工程。 |
第五章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州直范围“一证通用”。探索户籍制度与居住证制度并轨,保障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在流入地平等享受就业创业、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医疗、住房租购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资源有偿退出机制,支持和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转让权益,增强农业人口在城镇落户积极性。到2025年,州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
第六章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促进劳动力、土地、技术、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完善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州直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培育提升计划,加快建设农技推广、经营管理、实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育产业发展带头人和农户生产技术型人才。畅通人才下乡渠道,引导城市人才和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外出人才返乡创业。建立社会人才服务乡村机制,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倾斜。统筹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动建立农村幼儿园与城市优质幼儿园“城乡联盟共同体”,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万村千乡文化产品惠民行动”,推动文化资源向乡村倾斜。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补齐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现代物流、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支持有利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资源要素向农村倾斜、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
第十篇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努力建设大美伊犁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深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大美伊犁。
第一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加强空间发展统筹协调,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控,科学引导城镇开发布局,推动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加强农产品主产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加强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推进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上,增加生态产品供给,推动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第二章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严格执行《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落实环境准入要求,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严禁“三高”项目进伊犁,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加强能耗“双控”管理,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和能耗强度。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对“奎—独—乌”、伊宁市及周边区域等重点地区实施新建用煤项目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科学合理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到2025年,清洁取暖率达到国家规定的目标要求,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5%以上。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企业清洁化升级转型和绿色工厂建设,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加强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大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力度,降低碳排放强度。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65%强制性节能标准,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强制性节能标准。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扩大地源热、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范围。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和低碳企业试点示范。加快绿色金融、绿色贸易、绿色流通等服务体系建设。
第三章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环境基础设施,实施水、土、气综合治理,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城镇大气污染治理,强化奎—独—乌、伊宁市及周边区域(伊宁市—可克达拉市—霍城县—伊宁县—察布查尔县)联防联控、同防同治。继续加大火电、钢铁、水泥、石化、煤化工等工业污染源整治,施行采暖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强化工业企业排放管控,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强化老旧汽柴油车等移动污染源治理,加强城市施工工地、道路、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源控制和监管,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规范渣土车辆运输管理,从源头降低污染排放。实施清洁能源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城镇平房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农村民用和农业生产散烧煤的清洁能源替代;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严禁露天焚烧。持续推进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到2025年,伊宁市及周边区域城市平房居民区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80%以上,伊宁市、奎屯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控制在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指标内。
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治理,加快实施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中水回用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健全黑臭水体预防、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污泥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伊犁河流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持续推进湖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恢复河湖缓冲带生态服务功能。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比为达到100%和95%;州直重点监测河流监测断面、重点监测湖库监测点位平均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
严格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全面开展土壤状况详查,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和农用地安全利用。加强涉重金属行业监管,推动重金属污染减排和治理。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环境整治。加强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强化白色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强生活垃圾处理。推进城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实现全覆盖,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积极发展垃圾生物堆肥,统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严格规范并逐步减少垃圾填埋处理方式,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常态化生态环境风险管控,严密防控核辐射、重金属、危险废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重点领域的环境风险。开展伊犁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流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实施跨境河流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强化流域应急物资储备、固定风险源管控、移动风险源整治,突出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水量调节以及多部门协调联运机制,提升伊犁河流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和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质量。
加强医疗废物综合治理。提升现有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的区域协作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对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处理以及企业回收和利用的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和要求,提升医疗废弃物规范化处理处置水平。
第四章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构建“三带三廊四区多核”的生态安全格局。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以6个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23个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建设,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启动伊犁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推进伊犁河、特克斯河、喀什河、巩乃斯河、皮里青河等主要河流科学用水、科学管水、科学治水。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农村水系治理。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伊犁河流域侵蚀沟和坡耕地综合治理,强化重要河流源头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湖泊湿地区、绿洲沙漠过渡带林草植被保护。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推行林长制,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以北山坡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南岸大渠灌区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为重点的宜林荒山荒地绿化进程,建设霍尔果斯—伊宁—那拉提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工程,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深入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修复,重点开展封山封沙育林、野果林生态治理和农田防护林建设,建立水源涵养林、河谷林、荒漠林和绿洲防护林为重点的网、片、带相结合的森林体系。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种苗培育,扶持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以及种苗龙头企业,“十四五”时期,每年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40万亩。持续开展防沙治沙工程,实施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工程,建立健全防沙治沙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退地还水,逐步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力争“十四五”期间,每年实施禁牧490万亩,落实草畜平衡3990万亩,实施退化草原改良30万亩、人工种草修复治理及草种基地建设10万亩、毒害草治理100万亩。推进实施重点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开展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等8处湿地保护、湿地恢复、可持续利用示范和能力建设工程,力争伊犁河、巩乃斯河、特克斯河和喀什河流域重要湿地列入国家、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加强高山冰川区生态环境监测保护。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完善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外来物种管控。
第五章 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落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实施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低效存量用地。把水资源作为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的刚性约束,以水定产、以水定地、以水定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调整用水结构,降低农业用水总量,推广节水灌溉、循环用水技术,强化农业用水管理。落实山区水库替代平原水库调蓄布局方案,提高已建成水利项目使用效率。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绿色矿业,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第六章 健全生态保护机制
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严禁“三高”项目进伊犁,严格执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一支笔” 审批制度、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适时开展排污权、用水权、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加大州级环境保护督察力度,落实兵地联合执法机制,由着重纠正环保违法向纠正违法与严格守法相结合转变。探索鼓励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离任审计与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专栏12 生态环保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 |
1.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程。实施伊犁疆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伊宁市苏拉宫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新源县钢铁循环产业园项目。 2.污染防治工程。推进特克斯县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霍城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及转运站工程及危固废处理、奎屯市危废处置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项目建设。 3.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工程。支持各县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覆盖规模养殖场、农牧民定居点、养殖密集区、养殖散户等各经营主体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 4.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工程。实施伊犁河谷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新源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特克斯县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霍尔果斯市开干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奎屯市鸭子坝湿地修复项目、奎屯市七汐湾生态建设项目、伊宁市北山坡生态修复工程、伊宁县喀什河流域下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伊犁州森林草原生态保护项目。 5.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察布查尔县琼博乐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特克斯县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奎屯市鸭子坝水源地修复保护、霍尔果斯市生态水系建设、尼勒克县河湖长制监控体系、伊宁市伊犁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新源县生态修复等项目前期工作。 6.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重点实施霍城县、伊宁市、伊宁县、尼勒克县、新源县、特克斯县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加快推进特克斯县、新源县、尼勒克县、巩留县、伊宁县、伊宁市、霍城县为重点的退牧还草建设项目,国家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特克斯县、昭苏县、察布查尔县),伊犁野果林生态保护与修复,伊犁光肩星天牛、白蜡窄吉丁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伊宁市北山用材林和经济林基地建设项目,奎屯河东岸生态林建设项目。 7.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伊宁、霍城、察布查尔、昭苏)伊犁河国家湿地公园以及特克斯河国家湿地公园、特克斯国家湿地公园、那拉提国家湿地公园、尼勒克喀什河国家湿地公园、雅玛图国家湿地公园等8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修复项目,推进伊犁河流域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及高质量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实施伊犁河流域中下游段、喀什河流域、特克斯河流域、巩乃斯河流域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以伊宁市人工湿地为重点的净化中水循环利用工程、巩留县湿地公园,巩留县沙孜勒克芦苇湿地旅游+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8.矿山恢复治理工程。加快推进伊宁县采煤采空区治理、新源县北部矿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新源县新源镇南山片区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建设。 |
第十一篇 全面深化改革 激发新发展活力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体制障碍,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最大限度激活发展潜能。
第一章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努力建设全疆一流营商环境。强化各级政府市场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行“最多跑一趟”“ 最快送一次”改革,推行“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整治落实政策不到位、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问题。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市场平等准入政策,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聚焦“诚信伊犁”建设,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联合监管。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机制、企业困难诉求反映机制。落实惠企政策,加强要素保障,精准优质服务,推动大中小各类企业一起激活、竞相发展,国企民企混合所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协同并进、全面发力,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第二章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着力打造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现代特色农业、康养产业、能源矿产、咨询服务、现代物流等十二大板块特色产业集团,新培育1—2家上市公司,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强州直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
第三章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平等”,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制度,推进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努力破除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的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形壁垒。实施行业龙头培育工程,重点支持一批有实力、带动力强的民营企业,鼓励各类民营企业整合重组,促进形成产业集群。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重大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第四章 深化财税金融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明晰财政事权。完善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好降低增值税、扩大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范围、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降低政府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释放更多减税降费红利。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的支持力度,改善对“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服务。推进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发展民营银行和社区银行,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五章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坚持市场主体原则,强化政府服务,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形成融资方式丰富多元、公平开放的投融资体制,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深化投资报建审批改革,健全投资运行监测预警体系、投资监管执法体系、投资社会服务体系。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限制,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推进特许经营,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基础设施领域。充分发挥预算内投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优化投融资结构。
第六章 深化农村体制改革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稳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维护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继续推进国有农牧场企业化、公司化改革,完善国有农牧场与周边农村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用水计量设施,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加农村金融供给。
第七章 深化社会事业改革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完善监管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全面取消以药养医,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旅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引导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推进体育事业改革,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第十二篇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级财政支出的70%以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实施扩大就业、增收致富、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社保扩面、安居保障、煤改电、兴边富民、公共安全保障、稳定惠民等“十项惠民工程”,大幅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持续办好利民惠民实事,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一章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抓好城乡富余劳动力、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群体就业,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更稳定的就业。突出企业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就业四大重点,依托实体经济、口岸经济、旅游经济,不断拓展就业渠道,推动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有序引导各族群众进城就业、就近就地就业和有序转移输出就业。实施自治区建筑领域3年2.1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计划,拓宽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完善落实创业政策,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建设,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力度。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构建四级贯通的“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全面推行以需求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每个县市建设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或就业技能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有序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力争“十四五”期间,州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以上。
专栏13 就业创业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 |
实施州直及各县市公共就业实训基地、人力资源专业市场、人才孵化园、专家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众创空间、创业孵化产业平台项目,伊宁园区众创空间、双创大厦项目,察布查尔县创业就业孵化引领示范园、伊南工业园区创业孵化中心项目,巩留县贫困人员就业创业孵化街项目,北疆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项目,特克斯县职业教育+就业服务体系项目。 |
第二章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按照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资源统筹,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服务群众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现适龄幼儿就近入园。优化城市公办幼儿园(托育所)布局,持续加大伊宁市、奎屯市等城市幼儿园建设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办学质量水平。建立农村幼儿园与城市优质幼儿园“城乡联盟共同体”,推动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到2025年,州直学前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1%,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9.5%,35%的县市通过自治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
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化义务教育改革,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县城学校建设和管理,办好必要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强化控辍保学责任,巩固提升义务教育成果。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促进城乡和校际之间均衡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扩大特殊教育资源供给。到2025年,州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率达到18.2%。
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推进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建设。坚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与提高并举,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推动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办学,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资源互通、促进普职融通。实施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重点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学校)建设,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提升县域内职业教育兜底能力。按照“大体相当”的要求调整普职比招生规模。到2025年,州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
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坚持面向市场、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深化产教融合,继续开展“1+x”证书试点,推进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提升办学质量。优化职业教育资源,申报成立伊犁丝路职业学院。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支持高职学校“双高计划”建设,在符合条件的优质高职学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推动伊犁师范大学建设支撑州直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培育基地,打造一批有影响力和辐射产业能力的特色优势专业。推动广播电视大学转型地方开放大学,建设终身教育创新基地。
大力推进智慧教育及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建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实施智慧校园建设工程,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逐步实现信息化教与学应用全覆盖。到2025年,州直数字校园建设实现全覆盖,“三个课堂”在中小学常态化按需应用,教育综合平台全覆盖。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师德建设长效化、制度化。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精准开展教师招聘、定向公费师范生安置。加大城乡教师轮岗交流力度,推动优质师资力量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逐步解决教师结构性、阶段性、区域性短缺问题。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完善教师评价激励机制,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强化对教师培养培训、管理考核、关心关爱,切实减轻教师负担,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专栏14 教育事业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 |
1.学前教育工程。实施城市学前教育发展项目、学前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城镇、农村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一批城镇民办幼儿园。 2.基础教育工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项目、特殊教育资源建设项目、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项目、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3.职业教育工程。申报成立伊犁丝路职业学院,推进伊犁丝路职业学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伊宁市卫生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霍尔果斯市大学城项目,广播电视大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教育信息化推进工程。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5G+智慧教育”项目,州直教育系统智慧教育云平台项目。 5.其它教育项目。实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学校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控建设项目。 |
第三章 全面推进健康伊犁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实施健康伊犁行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构建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保障服务体系。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加大基层卫生资源投入。推动州直三级医院争创国家、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培育一批优势专科。加强县(市)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加强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健全医联体、医共体模式,推进重大疾病和薄弱学科的专科联盟建设,实现州、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协作网全覆盖,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独立办医,支持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协作联动。大力推动中医民族医药事业传承发展,积极推进民族医药标准化建设,将伊犁州中医医院建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国家三级三甲中医医院,各县(市)中医医院达到国家二甲医院标准。到2025年,实现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5.5张。
增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完善医疗救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州直、县(市)疾控中心建设,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完善传染病防治设施,提升传染病医院和现有医院传染科诊治能力,建立起覆盖州直较为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达到全疆先进水平。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加强新冠肺炎、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强化包虫病、布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饮水型氟砷中毒等重点地方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
加强卫生健康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公共卫生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中青年名医培养计划,加强高端医学人才和紧缺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全面实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到2025年,州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18人以上,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人以上。
实施健康伊犁行动。实施健康促进行动,保障妇幼、老年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健康。持续推进全民健康体检,加强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预防、治疗和控制,提高癌症防治力度。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提高救助救治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建成统一高效、系统整合、互联互通的州直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系统。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到2025年,州直各类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达到国家目标要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岁。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孕妇健康服务和婴儿健康服务,降低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使州直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制定实施青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儿童监护、保护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体系。到2025年,州直各县(市)至少建设1所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加强对孤儿、困境儿童的救助保护,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治理机制。
专栏15 医疗卫生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 |
1.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实施州直及各县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紧急医学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和突发急性传染病综合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州直、各县市和乡镇、村(社区)公共卫生信息网络项目。 2.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伊犁州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州直和各县市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医优势专科、名医传承中心能力提升项目,霍尔果斯中医药国际服务区项目、国际医学交流与展示平台建项目,伊宁市南岸新区综合医院项目。 3.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工程:实施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职业病防治体系、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能力、康复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 |
第四章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得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稳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补充养老保险。完善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加强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到2025年,州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医疗保险参保率均保持在95%以上。
提升社会福利水平。支持社会养老事业,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进一步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培育医养结合、学习养老、旅居养老等新业态,充分发挥公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多渠道增加优质养老供给。强化特殊困难老人关爱服务,到2025年,州直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城乡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以上。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重点规划建设一批乡(镇)农村幸福大院。“十四五”末,有意愿的农村“五保”老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按比例安置等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开展重度残疾人集中或社会化照料护理服务。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布局,推进“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养育机构建设,完善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增长机制,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全力支持和正确引导慈善事业发展。支持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殡葬管理和服务。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水平。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机制,巩固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建立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完善城乡低保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向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延伸,建立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加大困难家庭学生帮扶力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上得好学、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到2025年,实现州直拥有1所精神病医院或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各县(市)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专栏16 社会保障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 |
1.社会福利项目。实施儿童福利院基础设施配套能力提升项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项目、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 2.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升级工程项目。实施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老年养护院项目、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3.社会救助项目。实施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综合服务设施与普惠养老城企联动项目,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 4.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项目。实施荣誉军人休养院、优抚医院项目,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之家、北疆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霍尔果斯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升实验园地项目,烈士纪念设施、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军人公墓等项目。 |
第五章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加快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因城施策,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稳步实施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大力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健全农房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巩固提升农村安居和游牧民定居工程,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继续开展农村住房抗震防灾加固改造,加快补齐农村住房配套设施短板,提升农房建设质量。
第六章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健全公共卫生管理体系,落实重大疫情等灾害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化食用农产品的产地准入和市场准入之间的无缝衔接,抓好流通销售质量,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信用惩戒效果,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实现药品监管全流程追溯。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加强关键数据安全防护,严打攻击破坏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强化消防站、市政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提升智慧消防水平。提升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推进自然灾害防御工程建设,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全面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大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州直新创建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每个城乡基层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推进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基地建设,加强各级(类)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装备建设,完善州县乡村应急物资储备库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以消防综合救援队伍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组建“全灾种”“大应急”“大救援”的综合救援队伍。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和自救能力,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整体联动,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第十三篇 推进文化润疆 筑牢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更好地宣传教育群众、团结凝聚人心。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第一章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民族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入挖掘和有效运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考古文物、文化遗存,有力宣传阐释新疆广袤土地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新疆悠久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新疆灿烂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坚持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和社会教育,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持续深化各级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章 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工程
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万家”活动,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州直落地生根。制定州直实施文化润疆工程规划行动方案,谋划和推进文化润疆具体项目的有效落实。持续推进“中华经典育读工程”“广电精品润疆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节日纪念日、乡风民俗、礼仪规范、建筑美学、服饰艺术、文艺创作等,建设一批具有中华特征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加强历史文物遗址和文物古籍保护利用,推进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强化博物馆、纪念馆等宣教阵地建设和作用,推进建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实施“国家历史记忆工程”和“国家红色记忆工程”,挖掘独库公路—“天山之魂”红色基因等历史古迹和林则徐历史名人的历史内涵,还历史原貌、让历史说话、用文物发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治疆方略,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
第三章 促进宗教和睦和谐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更好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爱国宗教界人士关爱培养,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爱国宗教人士队伍,积极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保障正常宗教需求和合法宗教活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和信教群众的教育管理服务,不断改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条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依法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
第四章 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研究。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加强新疆地方与祖国关系史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感恩幸福生活、厚植爱国情怀。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大力推进世俗文化、现代文化发展,教育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俗。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促进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建立完善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四级联动机制。继续开展文明城市(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十四五”期间,确保奎屯市在蝉联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基础上,力争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力争伊宁市、霍尔果斯市、新源县等一批县市创建为自治区文明城市,力争奎屯市在2021年— 2023年评选周期内入选全国文明城市。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和传播计划,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弘扬诚信文化,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
第五章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实施文艺精品战略,不断健全文艺扶持激励机制,加大对重点文艺项目的扶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挖掘伊犁特色文化资源,打造《解忧公主》《守望那拉提》《四季·伊犁》等一批正确反映新疆历史、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彰显各民族文化特色、符合现代文明理念、反映各族群众现实生活的精品力作,建设一支具有正确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爱党爱国爱疆的文艺人才队伍。推动伊犁特色文艺作品走出去,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州级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覆盖州直的“石榴云”融媒体技术平台,提高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巩固提升自治州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全面推进广播电视节目地面无线数字化覆盖和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升级。加快推动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等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专栏17 文化事业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 |
1.公共文化工程。实施伊犁州博物馆新馆展陈布展,林则徐纪念馆提升改造,伊犁州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服务项目、伊犁州文化馆数字体验区建设项目、奎屯市数字文化馆、图书馆建设项目,昭苏县数字化博物馆,新源县哈萨克民俗风情博物馆,尼勒克县数字文化馆、图书馆(站、室),伊宁县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项目。实施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加强智慧广电设施建设,建设公共服务管理、全媒体服务文化信息服务等平台。 2.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伊宁市惠宁古城遗址保护利用、察布查尔县纳达齐百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开发、特克斯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修复等项目。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实施特克斯县哈萨克族谚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锡伯族非物质遗产名录刺绣传习所建设项目,实施冬不拉、刺绣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设项目。 |
第六章 发展现代文化产业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强文化市场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深度挖掘伊犁丝路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文化、国防戍边文化等资源内涵,依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基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平台,大力发展历史文化旅游,深度挖掘独库公路—“天山之魂”、知青文化等红色旅游资源,统筹发展民俗文化旅游,引导发展文物文博旅游,培育精品文化旅游节庆品牌,创新文化与旅游融合业态,推出一批文化与旅游融合产品,打造一批文化与旅游融合载体,加快伊犁将军府、八卦城等文旅融合样板区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创业孵化园建设,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培育扶持一批特色文化骨干企业、小微企业、创客空间。积极发展文化演艺产业,发挥伊犁州文旅集团龙头带动作用,鼓励市场化运作各级文艺工作团队,成立演艺公司,推动文化演艺尤其是非遗代表性项目进景区,加大多模式、多主题、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文化风情的专业演艺文创产品供给。
第七章 推进体育强州建设
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州县公共体育运动场馆设施建设,实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打造城镇15分钟健身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八进活动”。到“ 十四五”末,州直实现自然村全民健身器材配置全覆盖,公共体育服务实现“四提升四覆盖”。推动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巩固扩大射箭、摔跤等传统优势项目,田径、游泳、越野滑雪等项目实现重大突破。推动建设新源那拉提滑雪训练基地、昭苏国家亚高原竞技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积极争取国际性、全国性、全疆性大型赛事落户伊犁,力争“十四五”期间州直竞技体育实力进入全疆第一方阵。
专栏18 体育事业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 |
1.公共体育场馆项目。实施伊犁州公共体育场、伊犁州综合体育馆、伊犁州游泳馆、伊宁市体育产业园、察布查尔县全民射箭运动场馆项目,以及各县市体育场(馆)建设项目。 2.全民健身设施项目。实施州直各县市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
第十四篇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伊犁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认识伊犁反分裂斗争和反恐维稳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时刻绷紧反恐维稳这根弦,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和防范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第一章 推进法治伊犁建设
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州直工作各个领域,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保障民生等领域立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行“三项制度”,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让各族群众公平享有精准、及时、有效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加强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为重点的法律体系宣传教育,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第二章 推进反恐维稳常态化
坚持党政军警兵民协调联动,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进反恐维稳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转变。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放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三股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坚持最大限度地团结凝聚人心,常态化做好群众的法律宣传、困难帮扶等工作。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优化完善便民警务站工作,加强网格化管理,坚持党政军警兵民“六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智慧边防建设,提升边境管控立体化、智能化建设水平,完善齐抓共管、协调联动机制,凝聚强边固防强大合力。坚持网上网下联动,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维护网络安全。
第三章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探索形成具有伊犁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完善向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统筹用好基层工作力量,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具有地方特色的“枫桥经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信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依法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法律工作者、退役军人等优势,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工作。强化危爆物品等重点要素源头管控、全程管控,确保不流失、不失控。加大禁毒工作力度,依法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经济、金融、粮食、能源、生态、重要基础设施等领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体制机制。
第十五篇 深化对口援疆合作 提高援疆综合效益
坚持全面援疆、精准援疆、长期援疆,坚持援疆重心向基层倾斜、向保障和改善民生倾斜、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倾斜,把对口援疆工作打造成民族团结工程,发挥好对口援疆综合效益。
第一章 突出抓好干部人才援疆
精准选派、科学使用援疆干部人才,把援疆干部安排在最适合、最能发挥才干的岗位上任实职、分实工、授实权、担实责,让各类援疆干部人才释放潜能、大显身手。充分发挥援疆干部人才的传帮带作用,加大对州直干部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援疆政策,推广“组团式”“小组团”人才援疆模式,拓展人才援疆领域。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加大人才柔性援疆力度。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苏伊两地科研院校、企业等在重大科学研究专项、产品研发和实用技术推广应用、规划编制、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强合作,缓解人才短缺矛盾。加强对援疆干部人才的关心关爱,及时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优秀援疆干部人才及时表彰奖励、提拔重用。有组织有计划做好援疆干部人才留伊工作。
第二章 务实推进产业援疆
坚持把产业援疆作为增强“造血”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实施产业援疆提升工程,高质量承接产业组团式、链条式、集群式转移,建立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化企业合作,鼓励和支持江苏省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州直产业发展,形成主导产业突出、配套产业相互衔接的产业集群。推进园区共建,支持江苏省在州直跨区域建设“飞地园区”,引进先进的生产线和技术,健全完善产业链,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依托江苏省推动州直特色产品走出去,构建特色产品销售疆内疆外“两张网”。强化旅游产业对接合作,搭建游客来伊快速通道,合力提升州直旅游品牌和旅游形象。
第三章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优先位置,确保80%以上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用于县及县以下基层,重点改善农牧区、边境一线乡镇和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人居环境。聚焦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农村安全饮水、垃圾处理等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培训全覆盖,探索推广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公共服务、维稳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第四章 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充分发挥对口援疆的桥梁纽带作用,因地制宜推进结对子活动,推动对口行业部门结对子,学校、医院结对子,援疆干部人才与地方干部群众结对子,广泛参与“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组织州直优秀青少年、乡村干部、致富带头人、民族团结模范、社会各界代表人士等到内地参观学习,鼓励内地群众到州直旅游交流,积极组织开展“交朋友”“手拉手”以及学习团、参观团、夏令营等青少年交往活动,促进州直与内地群众增加了解、增进感情。
第五章 扎实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援疆
深化科技对口援疆和创新合作,加强与江苏省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交流,加强区域创新协调联动,拓展科技合作空间。推进教育“组团式”援疆,争取江苏省每年选派在岗优秀教师到州直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支教,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扩容下沉至县乡村,加大州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探索建立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州直职业教育水平。推动与江苏省文化交流合作,深化文旅和体育援疆。巩固深化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成果,加大对州直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传帮带,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水平,补齐基层医疗、妇幼、公共卫生、中医药等薄弱短板,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推进州直“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提升州直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六篇 支持兵团发展壮大,促进兵地融合发展
坚持兵地一盘棋、兵地是一家,牢固树立兵团发展就是州直发展、兵团壮大就是州直壮大、兵团改革就是州直改革、兵团稳定就是州直稳定的理念,支持四师、七师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促进兵地融合发展,切实发挥兵团调节社会结构、推动文化交流、促进区域协调、优化人口资源等特殊作用,建设安边固疆的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的大熔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示范区。
第一章 支持兵团经济社会发展
支持兵团依托资源优势和自身产业基础,发挥兵团在农业装备、科技推广等方面优势,推动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州直农村建立长期稳定的基地关系,扩大农技服务覆盖范围,示范带动州直经济发展。支持可克达拉市建成区建设,增强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促进人口、产业、公共资源向建成区集聚。支持团场城镇水、电、路、气、房、通信等工程建设,推动团场居民享受城镇同等公共服务。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支持兵团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支持兵团巩固和完善团场改革,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章 支持兵团提高维稳戍边能力
支持四师、七师巩固创新民兵体系,提高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支持四师、七师加强专业维稳力量建设。健全完善兵地反恐维稳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四师边防基础设施建设及边境防控建设,提升科技护边水平。
第三章 突出融合发展 推动兵地共建共享
完善兵地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围绕兵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规划建设、改革举措、向南发展等,坚持自治州党委、政府和四师、七师一体研究、一体谋划、一提部署、一体推进,支持兵团四师可克达拉市、七师胡杨河市融入新疆北疆城市带、天山北坡经济带、州直“两霍两伊”一体化发展战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兵地产业协作,着力构建兵地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四师、七师加强公路、铁路、民航、供水、供电、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兵地优势互补、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在经济、文化、社会、干部人才、民族团结、环境保护等方面融合发展。
第十七篇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广大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凝聚起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强大合力。
第一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着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政治标准,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对干部的关心关爱,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和精准考核、奖惩分明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干部人才大胆工作、担当行为。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践行胡杨精神和兵团精神,激励干部人才在新时代扎根边疆、奉献边疆。坚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着力消除对公权力运行的空白和盲区。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保障各族群众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凝聚侨心、服务大局。
第三章 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
州直各县(市)、各部门制定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本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编制县域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州直规划体系。加强年度计划与规划纲要的衔接,按年度分解和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实行规划纲要目标分工负责制,加强规划纲要实施监督评估,州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踪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在本规划纲要实施中期阶段,由州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州党委、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纲要进行修订时,由州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方案,按程序报请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