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不断创新举措,在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舒适度、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高位推进,做强“三个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为民办实事的新举措,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的新措施,推动惠民生扩内需的新实践。“旧改”有利于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住环境质量,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保障;有利于改善额敏县城区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品味,努力建设富裕额敏、开放额敏、和谐额敏、魅力额敏。一是做强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任副组长,28家相关单位党政一把手任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部门和企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抽调供排水、供暖、燃气、强电、弱电等16名专业人员,8个社区16名干部,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由安排、有落实。二是做强力量保障。在住建部门设立工作专班,实行分片负责,每个改造的小区均安排专人负责;在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立项、财评等项目审批手续。三是做强资金保障。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全力破解资金筹措难题,统筹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涉及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的上级补助资金,整合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切实发挥资金集聚效应。
(二)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三个注重”。始终把人民群众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基础和主体,广泛组织发动人民群众,实现共同协商、共同参与、共同管理。一是注重调研摸底。按照三个优先原则(即:连片区域的优先、年代久远的优先、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优先),确定改造范围和改造批次,制定《额敏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注重倾听民意。按照设计图纸和小区实际情况与设计方进行多次沟通,在保证施工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居民的愿望,让老旧小区的居民充分感受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仅仅是政府工程,更是一项让老百姓受益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三是注重广泛宣传。在123个住宅小区张贴“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对居民讲明改造利弊,消除居民的担心与顾虑。号召广大居民要履行自身的责任义务,支持改造和管理,广泛调动群众、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三)坚持精准施策,做实“三个突出”。按照省、市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强力推动老旧小区项目建设,确保尽快完成建设,结出硕果。一是突出科学设计。按照我县城区整体规划设计和各老旧小区实际情况,根据入户走访、摸底调查的情况,充分吸纳广大群众意见,凝聚广大群众智慧。并组织电力、自来水、燃气、通信等部门集体会商,因地制宜、“量体裁衣”,实现“房屋暖、排水通、路面平、路灯亮、功能全、环境美、管理优”的目标。二是突出调度推进。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开好三场会,即:每月召开一场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研究重大事项,调整工作思路,规划下一步工作方向。每周召开一场与职能部门协调问题的专题会,重点解决改造中涉及职能部门的困难和问题。每日召开一场具体工作人员沟通会,收集、汇总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分析原因、提出初步解决方案,有效推进工程进度。三是突出质量监管。将施工全过程纳入监管,落实监理单位、业务单位、人民群众三级监督机制。质检、监理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把控明确施工工艺符合规范要求,指定建材检测机构,确保施工材料合格,对于特殊材料由供排水、供暖企业送至自治区进行检测,保证材料质量合格,有效杜绝检测造假,打好质量监督保卫战。
二、经验和启示
(一)统一思想,加强认识。合力抓好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作为牵头部门,我们要进一步争取领导重视,推动各部门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主动作为、积极担当,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
(二)党建引领、共同缔造。组织各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走访,充分听取民意,调解矛盾纠纷,消除抵触情绪,争取支持配合,有力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三)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居民是老旧小区改造的一方主体,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包括物权和福利权,是改造成功的基础。要尊重居民的意愿、听取居民的建议,并尽可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使居民能够理解和支持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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