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1号令第五十一条所称“恶意分拆项目”如何理解?
答:“恶意分拆项目”主要是指投资主体为规避监管而故意将一个项目拆分为多个项目。需要指出的是,根据项目需要或一般商业惯例而进行的正当合理的分期建设不属于《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所称“恶意分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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