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新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聚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针对新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面临的新挑战新要求新任务,提出了到2035年推进森林、草原、荒漠、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及保障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推进新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的重要依据。
《规划》明确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到2035年,新疆各类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得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持续增强,新疆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基本建成,生态产业体系日趋成熟,城乡绿地体系基本建成,生态文化体系更显繁荣。围绕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要素,重点实施阿尔泰山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天山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环准噶尔盆地绿洲保护综合治理、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阿尔金山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等重大工程。
《规划》从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评估考核、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保障资金投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工程科技支撑等方面的提出了重要保障措施,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规划》的印发实施将对全面指导我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切实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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