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中央驻疆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有关精神,推动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促进消费有关要求落实落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持续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2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持续扩大
消费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把扩大内需作为重要战略基点,进一步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力争实现2024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左右。
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一)增加有效投资扩大消费。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增发国债等资金支持,发挥好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和智慧旅游建设,打造一批高端旅游酒店。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符合条件的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支持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推进煤改电二期工程建设,2024年完成24.84万户改造任务。
(二)进一步增强消费能力。提升我区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聚焦重点群体,积极帮扶和确保困难群体就业,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确保2024年城镇新增就业46万人以上。引导职业院校充分发挥育训并举作用,围绕新能源汽车、绿色消费、智能家居、文娱旅游等产业发展,开展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达30万人次以上。
(三)推动数字消费提升。积极推动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技术与消费场景深度融合,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为数字消费的普惠式发展奠定基础。推进政府促消费业务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化转型,支持金融机构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政府搭台,银企联动,多方参与”的生态模式,有效提升促消费数字化水平。加快完善数字化消费基础设施,持续推进4G及5G网络向有需求的农村地区、较大规模人口聚居区、边境口岸、重点道路延伸,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网络接入服务能力,为数字消费提供网络支撑。2024年力争新建并开通5G基站1万个以上,5G行政村覆盖率达65%。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举办信息消费节、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行活动。
(四)推动绿色消费发展。持续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进绿色改造、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等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系统推进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强化重点领域资源循环利用。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确保到2025年底80%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推行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推广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产品生产、使用。宣传、引导广大企业积极申请绿色产品认证,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结合“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对绿色认证产品的广泛宣传,提升消费者对绿色低碳产品的关注度和认可度。持续开展“新疆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五)大力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开展“2024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构建更多消费新场景。积极参与“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举办“第五届新疆直播电商节”等活动。依托农文旅资源优势广泛开展主题助农直播带货,促进新疆农特产品线上销售。支持在综合体、景区等场所,打造集竞技、休闲、娱乐、旅游、健身等一体的体育运动场景。推动电子商务、直播经济规范发展,做好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申建工作,积极培养电商人才,扩大本地直播达人规模。鼓励各地举办电商短视频和直播大赛,积极宣传新疆特产及文旅优势资源。
(六)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汽车生产企业让利促销。积极推动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满足居民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加大党政机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24年全区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少于1000个。推进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高自治区智慧充电服务平台接入充电设施规模,推动充电桩位手机信息共享APP上线运行。鼓励国有或公共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措施。全面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全区各地皮卡车与小型载客汽车享有同等通行权,延长城市货车允许通行时间。持续推进家电下乡和家电服务进村进社区,积极扩大家电、家具、家纺、家装等家居消费,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
(七)积极推动以旧换新。开展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配套出台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对报废高排放乘用车或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党政机关已达到强制报废规定的,应当按要求进行报废处置。加大环卫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2025年“乌—昌—石”区域市容环卫行业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5%。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和农村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给予购置补贴,强化城市客运、农村客运保障。
(八)提升文娱旅游消费。全面激发旅游市场活力,争取援疆资金支持,联合各受援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发放文旅消费券。指导支持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积极申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推动产村融合发展,打造乡村旅游先行区,遴选6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2个全国农业重点县,推介20条以上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打造30个以上新疆休闲农业精品农庄和城乡居民休闲旅游“打卡地”。实施对滑雪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支持各S级以上滑雪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使冰雪旅游持续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
(九)促进文化娱乐消费。支持各地、州、市加强大型文娱消费活动场地供给。鼓励区属文艺院团提高演出频次,开展文化惠民演出。丰富营业性演出类型方式,推出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型剧(节)目,因地制宜培育音乐节、演唱会、演出季、美术沙龙、旅游演艺和沉浸式演出等新业态。推动“非遗+旅游”“演艺+旅游”“文博+旅游”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旅游演艺产品。积极培育自驾、特种、研学、康养、生态等特色旅游业态。
(十)促进体育健康消费。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支持各地建设小型体育公园、小型健身中心。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继续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活动。举办环塔拉力赛、环艾丁湖摩托拉力赛、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首届智力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把新疆打造成为“跟着赛事去旅行”的重要目的地。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至4000元,将更多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门诊统筹药品范围。
(十一)提升“国货潮品”消费。扩大优质文化和旅游商品供给,实施“新疆礼物”品质提升工程,完善准入标准,建立商品库,深化与头部平台营销合作。持续推进“品味新疆”农业品牌整体形象塑造,加大对甄选认定的239个区域公用品牌、631个产品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推进新疆老字号品牌建设,开展第二批新疆老字号创建工作,提高新疆产品品质,促进品牌消费。加快推进“新疆品质”高质量发展,促进新疆特色产品升级。以展会为重点,在北京、上海、香港等地举办新疆农产品交易会,组织有关企业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展会。鼓励各地、州、市以“国货潮品”为爆点,组织纺织服装、特色美食和农产品等企业参与消费季活动。
(十二)推动住房消费加速恢复。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进一步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认房不认贷”、推动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向政策下限收敛。加大“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力度,支持地方实施契税补贴、维修资金补贴、购房直补、举办房交会、建设商品房营销展示中心等措施促进住房消费。加大力度支持我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十三)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大养老机构建设和改造力度,改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支持养老服务行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聚焦分层分类、多元发展目标,通过商业餐饮场所挂牌认定、社区存量设施资源改造利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配置老年食堂等模式,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全区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争取中央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购买服务项目,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推进家政劳务品牌建设,增加家政服务有效供给。
(十四)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促进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推动脱贫地区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军营。依托春节、元宵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契机,组织开展2024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金秋行动”等专项活动,促进脱贫地区产品销售和产业发展。依托网络电商、供应链企业通过组织消费帮扶展销会等方式,引导疆内外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线上线下集中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和消费帮扶产品。支持各预算单位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持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农产品采购力度。
(十五)提升金融支持。支持金融机构面向全疆旅游、民生、消费融资等重要领域,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辖内地方法人银行根据市场变化主动下调存款挂牌利率,优化存款利率期限结构,缓解存款定期化、长期化趋势,释放居民消费潜力。鼓励保险公司对消费领域提供保险服务,通过优化保障服务来促进消费。完善支付服务最后一公里建设,推动乡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
(十六)优化消费环境。深入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年”活动,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严厉打击“霸王条款”,大力查处重点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积极推动品牌连锁企业向县级城市拓展业务,新增品牌连锁店50家以上。推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对流动摊贩和店铺外摆继续依法依规实施包容审慎执法。持续加大旅游消费市场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助力提升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落实景区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涉旅违法犯罪,全面提升服务质效。
三、工作要求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政策举措,放大政策效应,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各行业部门充分发挥部门指导作用,定期会商调度,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指导服务。自治区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定期对各项促进消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调度,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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