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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推出23条改革举措进一步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
海关总署推出23条改革举措进一步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
2023-08-17 11:40
记者通报会现场
8月16日,海关总署举行例行记者通报会,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介绍海关总署推出23条改革举措进一步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
海关总署办公厅副主任王志中
近日,海关总署印发《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以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为主体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在扩大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2年,全国特殊区域进出口值8.4万亿元,同比增长7.4%,占同期全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19.9%,以不到十万分之五的国土面积,贡献了全国近五分之一的外贸进出口值。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综保区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海关总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认真践行“人民海关为人民”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于综保区的改革诉求,经过深入调查摸底,反复研究论证,围绕政策供给、功能拓展、手续简化、流程优化、制度健全5个方面,研究提出一揽子改革举措。其中,海关职责内的23条改革举措已经正式印发,另有涉及外部委的10余条改革举措正在积极会商,在达成一致后另行出台。 一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改革业务运行架构。推动综保区由原来的“两头在外”为主,转变为对内对外双向开放并重的经济功能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这方面的改革举措主要有:调整优化综保区检验检疫作业模式和作业流程,推动更好融入国内大循环;简化区内设备解除监管出区手续,实施卡口分类分级管理,增强企业获得感;对进出综保区的货物实施差异化风险防控模式,实现顺势监管、高效监管等。 二是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全流程监管。借助智慧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建立更加贴合企业实际的监管体系。这方面的改革举措主要有:优化进出综保区货物核放逻辑,支持多类型货物集拼入出区;优化“一票多车”货物进出区流程,允许特定类型货物整报分送、单车进出区;优化分类监管货物管理,企业完成报关手续后,直接完成底账核增核减操作,不再要求货物实际进出卡口;优化境外退运货物监管,降低现场调查和书面调查比例等。 三是助推高质量发展,支持功能业态拓展。加快建立适应高端制造业和研发维修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营商环境,增强区内外产业联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这方面的改革举措主要有:推动动态调整保税维修产品目录,解决维修目录范围较窄、调整机制响应不及时的问题;支持开展保税培训新业态,满足国内市场高端培训需求;允许免税店货物由综保区从境外进口,支持免税保税衔接发展;支持跨关区保税展示交易,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允许设立生产性配套服务设施,支持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综保区与口岸联动发展;支持建设研发创新、服务贸易等特色型综保区等。 四是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健康有序发展。守牢守住海关监管底线,履行依法把关职责。这方面的改革举措主要有:调整重点敏感商品管理措施,实现与国家宏观政策的有效衔接;优化账册核销作业,规范保税物流业务监管;规范综保区内海关注册登记企业赋码规则,打击不实贸易等。 五是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强化配套保障。从制度层面为改革提供有力支撑。这方面的改革举措主要有:推动出台《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明确齐抓共管原则;修订综保区准入退出等配套制度,推动健康发展;修订《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办法》,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探索推进智慧综保区建设,提升海关整体监管效能;健全运行协调保障机制,推动建立多层级、跨部门协调沟通机制等。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按照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的原则,组织开展公告拟定、系统调整、宣讲解读等配套实施工作,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又好又快落地见效。
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记者:国务院2019年出台《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当前我国综保区等特殊区域总体发展态势如何?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谢谢你的提问。 我国的特殊区域因改革而生、因改革而兴,历经30余年的发展,以综保区为代表的特殊区域从无到有,由小变大,逐渐发展成为引领开放型经济建设的重要平台。 一是在促进外贸发展方面。2020至2022年,全国特殊区域分别实现进出口值6.3万亿元、7.8万亿元、8.4万亿元,3年跨越3个万亿元台阶。对同期全国进出口值增长的贡献度分别为122.8%、22.2%和19.6%,占同期全国外贸的比重分别为17.4%、19.9%和19.9%。今年前7个月,全国特殊区域进出口值4.48万亿元,同比增长0.8%,较同期全国外贸增速高0.4个百分点。 二是在承接产业转移方面。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特殊区域充分发挥政策功能优势,承接国际产业分工,吸引了一大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拉动力强的制造业巨头入驻。同时带动国内投资、辐射周边经济,促进配套产业快速发展,发挥区内区外联动、产业集聚发展的效应。比如,重庆西永综保区7.58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汇聚了惠普、华硕等多家笔记本电脑生产商,带动1000余家上下游配套企业,全球每生产4台笔记本电脑,就有1台出自西永综保区。 三是在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有力推动中西部地区开放发展,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局面。近年来,四川、重庆、河南、陕西等地特殊区域进出口值占当地外贸进出口值的比重均超过60%,辐射带动作用明显,成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小区”推动大省外贸发展的典范。 四是在培育壮大新兴业态方面。保税融资租赁、检测维修、研发设计、期货交割、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在特殊区域内蓬勃发展,呈现出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叠加保税服务多元化发展的局面,区内企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五是在探索监管制度创新方面。特殊区域作为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的重要载体,截至目前已先后探索推出“四自一简”“先进区、后报关”“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多项监管创新制度,并在全国复制推广,发挥了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我们相信,随着此次《方案》中的改革举措陆续落地,将为综保区等特殊区域注入强劲的发展新动能,推动再上新台阶。
新华社记者:刚才您在解读中提到,要调整优化综保区检验检疫作业模式和作业流程,推动更好融入国内大循环,能否再具体介绍一下? 大家都知道,2018年,党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关检融合”。 此次调整优化综保区检验检疫作业模式,主要考量是,当前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综保区发展迎来新的使命,需要更好统筹兼顾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由进出境便利的“单开门”,向进出境(通常所说的“一线”)和进出区(通常所说的“二线”)自由便利的“双开门”转变,更好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原有的检验检疫作业模式无法完全满足当前综保区的功能定位。 我们将制定出台《综合保税区检验检疫管理公告》,调整优化后的检验检疫作业模式,可以用四句话十六个字来概括: 一是原则上“只检一次”。明确检疫工作原则上在综保区与境外进出环节实施;检验工作根据进出综保区货物来源流向灵活实施,同批货物“一线”“二线”环节最多检验一次。 二是时空上“前推后移”。符合条件的待检验的进口货物,可依企业申请在进境口岸、综保区内或货物最终使用目的地实施检验。通过前推后移的方式,满足企业的个性化需求,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择。 三是两头在外货物“特例豁免”。对综保区内企业入境后复出境的货物,免予实施检验。 四是境内区外货物“国内便捷”。对于国内市场进入综保区保税仓储后,再次流入国内市场的货物,不实施检验。 总之,通过调整优化作业模式,实施差异化检验措施,实现“管得住、放得开、通得快”。
经济参考报记者:您刚刚在解读中提到了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综保区全流程监管。请问在进一步优化综保区通关、物流环节,有哪些方面的举措? 压缩进出口通关时间,提升物流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企业获得感一直是海关人孜孜不倦的目标追求。此次出台的23条改革举措中,有6条举措都与提升综保区通关、物流效率有关,总结起来可以用“建立一个抓手、树立一个理念、推出一批举措”来概括。 以智慧海关建设为抓手。推进建设智慧综保区,深化信息化技术应用,以企业为单元创新监管模式,将海关监管嵌入企业生产和物流全流程,实现全程顺势监管、精准监管,打造日常监管无处不在,企业生产无事不扰的智慧监管模式。 树立差异化风险防控理念。充分考虑综保区已实施卡口及物理围网管理,区内企业相对稳定,风险较口岸货物总体较小的特点。对进出区货物实施差异化风险防控,其中已与海关实现联网监管的高资信企业,进一步降低其布控查验比例。 推出一批优化进出区物流的举措。针对区内企业普遍反映的非报关货物填报要素多、分类监管货物状态转换成本高等问题,进一步优化作业流程、简化填报要素、完善信息化系统、提升通行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物流作业。比如,调研中综保区内适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的企业提出,在办理区内非保税货物转为保税货物,或保税货物办结海关手续后继续以分类监管方式在区内存储业务时,按照现行规定需要安排车辆运输货物进出卡口,企业物流成本较高。此次改革中,我们经研究论证,考虑到上述货物已在综保区内,风险可控,决定改革原有做法,即允许上述货物完成报关手续后,直接完成电子底账核增核减操作,不再要求进出卡口;涉及布控查验的,在区内指定区域完成查验,后续通过盘库核查等事中事后方式进行验核,防控相关风险。通过数据“跑路”替代货物“跑腿”,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中新社记者:陈司长,您刚刚在解读中提到了一条关于简化综保区内设备解除监管出区手续,增强企业获得感的改革举措,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根据规定,综保区内企业自境外进口的自用机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不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监管年限参照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管理。该规定简化了境外设备进入综保区的流程手续,有助于区内企业更好引入先进设备,提高生产效率。 但上述机器设备进入境内区外时,如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发货人应当取得许可证件。调研中企业普遍反映,对于解除监管后需要运往境内区外的机器设备,存在以下诉求:一是对于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机器设备,需按其入境时状态申领进口许可证件,由于部分机器设备进口时间较长,甚至在不同综保区的企业之间多次流转,证件申领时会出现单证不齐全的情况。二是办理出区手续时,区内企业需要办理出区申报手续,区外企业需要进口申报手续,可否简化。三是监管期满的设备解除监管也需申报,手续相对复杂。 针对上述问题,考虑到综保区内企业机器设备流向的多样性,我们研究提出简化生产用设备解除监管手续改革举措。一是对于综保区内企业自境外进口后,解除监管后无出区需求的机器设备,入境时继续免予提交许可证件,延续现行规定不变;二是对于综保区内企业自境外进口后,解除监管后有出区需求的机器设备,企业既可以在出区时提交许可证件,也可以在入境时提交许可证件,入境时已提交的,出区时不再验核,给企业多一种选择;三是在此基础之上,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掌握综保区内企业机器设备进出信息,对于监管年限届满的机器设备,系统自动解除监管、自动办理设备账册调整手续,企业免予申报。
央视中文国际频道记者:目前我们国家正在建设贸易强国,推进贸易创新发展。您刚才提到保税维修、保税培训等业态拓展,这次改革方案在促进“保税+”的举措有哪些亮点? 国务院2019年出台《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五大中心”建设任务中,其中的两个中心即研发设计中心和检测维修中心,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迅速出台配套文件,推动相关改革落地见效。2019年以来,全国已有62个综保区开展保税研发业务,进出口货值56.9亿元。比如,山东潍坊综保区内某电子企业借助保税研发政策优势,抢抓“元宇宙”风口,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VR生产制造基地,虚拟现实产品占据全球同类商品70%以上的市场份额。94个综保区开展保税维修业务,货值5498.7亿元。比如,深圳坪山综保区某无人机全球维修企业,2022年维修无人机22.1万架,货值3.5亿元。 此次出台的23条改革举措中,有多条都与推动保税新业态发展有关。如,推动保税维修目录动态调整,将更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低风险产品纳入保税维修产品目录。再如,支持综保区开展航空飞行模拟器、大型医疗设备的保税培训业务,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做大保税培训规模。还有,允许免税店货物经综保区从境外进口,便利企业灵活调整经营策略,拓宽销售渠道,促进免税保税衔接发展。第四,支持保税展示交易业务跨直属海关关区开展,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促进保税展示交易业务发展,等等。
中国日报记者:陈司长,您刚才在解读中提到支持综保区设立生产性配套服务设施,大家都很关注这条改革举措,能否再详细介绍一下? 熟悉特殊区域的朋友都知道,从1990年第一个保税区设立以来,各种类型的特殊区域一直有两条限制性规定,一条是特殊区域内不得居住人员,另一条是特殊区域内不得建立商业性生活消费设施。 关于在综保区内设立生产性配套服务设施,近几年呼声一直非常高,我们也高度重视。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特殊区域从业人员已超过240万人,每平方公里从业人员数近9000人。比如,郑州新郑综保区内日均从业人员逾15万、高峰期逾30万,一个区的人员基本等同于一个小的县城。更好满足区内就业人员的交通、就餐等基本需求,既有利于解决区内现有熟练工人流失的问题,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区内企业竞争力,促进高素质人才向综保区集聚。 去年海关总署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对保障综保区内人员正常工作、生活需要的设施不再做限制性规定,为后续改革预留了空间接口。此次改革,我们积极回应综保区管委会和区内企业诉求,提出支持在综保区内统一规划,按需设立食堂、充电桩、停车场等必要的生产性配套服务设施,为区内从业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在此,我还想特别说明一下,综保区面积不大,政策真金白银、土地寸土寸金,支持在综保区设立生产性配套服务设施,本意和初衷是更好满足区内从业人员的需求,进一步提高综保区的竞争力。综保区所在地政府特别是管委会,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规划、按需设立;二是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上述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守住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上海证券报社记者:陈司长,《方案》中提到支持建设研发创新、服务贸易等特色型综保区,能否请您详细介绍一下。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各类特殊区域171个,其中综保区161个,分布在全国的31个省市自治区。 一方面,各综保区设立之初,被赋予的任务使命各不相同。如在国务院批复文件中,北京天竺综保区的主要任务是发展服务贸易;北京中关村综保区的主要任务是开展研发创新,攻关“卡脖子”技术,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另一方面,各综保区所处地域区位特点、产业优势不尽相同,发展重点也会各有侧重。如广州南沙综保区毗邻香港,借助香港自由贸易港优势,保税物流业务蓬勃发展;成都高新综保区发挥四川人口大省优势,深耕保税加工业务。 综合考虑全国各地综保区的差异性特点,此次改革提出支持建设特色型综保区,鼓励地方政府依托区域资源和区位优势,探索开辟产业新赛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建设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特色型综保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多元化发展。既鼓励综保区大而强、大而全,也鼓励小而精、小而特发展。 目前,我署正在牵头修订《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办法》及相应的指标体系,在引导各综保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方面也有考虑。
中国网记者:陈司长,刚才您在解读中提到对综保区卡口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促进便捷进出区,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围网和卡口是综保区政策边界,历来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近年来,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综保区与境内区外间联动越来越密切,货物进出区也愈加频繁。一方面,大量国内货物报关入区,纳入区内企业生产流程;另一方面,区内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配套生活消耗的非报关货物入区需求增加。调研中,企业反映综保区现行卡口管理未实施有效的分类监管,进出区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以及现行监管模式下,卡口进出环节未区分货物类型,报关货物和非报关货物入出区时申报流程要素趋同,手续繁琐。 我们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出实施卡口分类分级管理的监管模式:一是在卡口设立报关货物通道和非报关货物通道。对于保税、免税、退税、征税等海关监管货物,经由报关货物通道进出,实施常规监管;基建物资、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生活消费品等非海关监管货物由非报关货物通道进出,实施低比例的风险式抽查管理。二是对非报关货物进一步实施差别化分级管理。简化与生产料件和设备相关的非报关货物填报要素,实行企业自主填报,快速放行;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非报关货物免予填报商品编码等内容,取消重量验核比对;入区后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柴汽油、硫盐酸等危险化学品,及时将有关进出数据信息共享给地方主管部门,实现联防联控。 通过实施卡口分级分类管理,支持企业更好地统筹兼顾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内外高效流动,更好服务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记者:陈司长,关于支持《方案》中提到的支持综保区与口岸联动发展,能否请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条改革举措? 建设“物流分拨中心”是国务院赋予综保区的发展任务之一。将综保区政策功能与口岸物流功能深入结合,以区促港、以港兴区,实现“区港联动”一体化协同发展,意义重大。 在这里,我想和各位分享一个在这方面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的案例。 5月19日,中国—中亚峰会在西安举行,习近平主席在主旨讲话中提出“加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西安作为全国首批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之一,2023年1—7月,开行中欧班列(长安号)3045列,较去年同期增长37.3%。亮眼数据的背后,是与集结中心相距1.5公里的西安综保区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创新实施“安检前置、区港联动、抵港直装”的港区一体化监管模式,在作业区内一站式完成订舱、报关、安检等多项手续,海关将信息及时推送至铁路、平台公司相关系统,办结手续后集装箱可直接从综保区装载至班列上,将西安综保区打造成为中欧班列(长安号)的“候车大厅”。采用上述模式,一方面方便企业提前将货物入区办理退税手续;另一方面通过抵港直装降低物流成本。据测算,采用新模式后出口货物平均通关时间缩短50%,每标准集装箱减少相关费用约1400元。 像西安综保区一样,全国还有很多毗邻航空、海运及铁路口岸的综保区,我们提出该条改革举措,就是要鼓励各综保区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综保区与口岸间联动发展的模式路径,实现“区港联动”协同发展。
发改委一带一路处
海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