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奎-独-乌”区域概况
“奎-独-乌”区域包括奎屯市、独山子区、乌苏市、胡杨河市4座城市,分别隶属于伊犁州、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兵团第七师,是我国行政区划和管理体系最为复杂的地区之一。区域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重要节点,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也是天山北坡城市群的重要增长极,经济活跃、产业集中,发展潜力大。2021年,区域总面积2.0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86.2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61.04亿元,分别占全疆的1.23%、3.3%、6%。
二、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一是区域内产业协同意识和程度仍然较低。各城市在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产业布局上各自为政,产业竞争大于合作,上下游产业间缺少分工协作,产业发展的互补性、协调性不够,还未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格局。二是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布局有待优化。各城市公共交通各自为政,城市居民在区域内通行成本高;商贸物流设施布局重复,功能衔接互补性差,物流资源集中度和商贸物流总体效率不高;旅游资源分头管理,旅游项目重复建设,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没有形成合力,综合竞争力不高。三是环境监测、污染治理机制不健全。区域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偏油,能源消耗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大。各城市还未建立统一高效的环境监测体系,缺乏协同推进环境污染共同治理的机制,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
三、推进“奎-独-乌”区域同城化发展的建议
(一)编制“奎-独-乌”区域同城化规划
以奎屯市为主,共同编制《“奎-独-乌”区域同城化规划》。以该规划为指导,支持各城市编制《全面融入“奎-独-乌”区域同城化行动计划》,推动4座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等全面对接。
(二)构建区域协调合作机制
一是建立区域协同发展机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奎屯市牵头,4座城市参与的推进同城化机构,以保障同城化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建立城市间合作交流机制,定期开展4座城市党政领导层、行业部门间的互访交流活动。三是建立区域扶持机制。深入研究区域发展的产业方向、财政金融和土地利用政策,建立区域协调发展引导机制。四是确立区域产业指导目录,引导有序形成上下游产业链,推进区域内产业转型升级。争取国家各类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区域内企业联合成立产业引导基金,引导企业参与区域建设。鼓励各城市以出让、租赁、入股等形式创新土地供应方式,有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四是统筹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同城化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水源地保护、跨流域生态廊道等重大项目由自治区统筹安排,对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以提高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三)推动区域产业同城化发展
一是支持区域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重点产业发展,为符合产业指导目录的新建重点产业项目和技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为产业链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在担保方面提供支持,壮大区域产业底盘。二是加强城市产业合作与联动。以产业链为纽带,引导各城市主动为龙头企业协助配套。推动区域商贸物流的互联互通,形成覆盖区域的运行高效的物流网络。整合提升区域旅游资源,推动区域内的“无障碍旅游区”建设,共同开辟旅游线路和产品,共同构建区域旅游营销网络和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共同打造区域旅游品牌,共同协调和管理区域旅游市场,增强旅游市场竞争力。
(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同城化
一是推动区域生态通道、生态屏障等重大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荒漠化治理和防沙治沙力度,减缓土地沙化和盐渍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施属地(辖区)监管职责。二是建立统一高效的环境监测体系。强化区域内网格化监管责任,发挥区域内各城市监督作用。以环境质量检测为核心,突出法治、科技、市场手段应用,统筹推进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加强区域间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建立环境污染赔偿机制,制定具体赔付补偿办法。三是全面落实“奎—独—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行动方案,强化源头管理,严格环境准入,突出综合整治,控制大气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五)促进公共交通及社会民生同城化
一是推动区域间开通城际快线公交,合力推进区域对外通道建设,建设区域内无缝衔接的城市公共交通,增强与城市间快速机动能力。二是建设区域社会资源共享平台,协力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保障等同城化,共同构筑政策协调、制度衔接、服务贯通、资源共享、利益一致的社会民生融合发展新机制。三是实施区域内多功能市民卡应用推广工程,推动市民卡在区域通用共用,让各城市居民享受“同城待遇”。
(撰稿人:聂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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