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号令)相关规定,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制定了《工贸八大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联 系 人:李檀
联系电话:0991—5093202(兼传真)
政务邮箱:http://mail.yjgl.xinjiang.gov.cn/
附件:1.《工贸八大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
2.《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