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政府信息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监管局201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8-02-1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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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具体要求,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部署,及时、准确、全面的采编报送政务信息,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现将政务信息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年共采编报送信息486条,其中: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采用60条,自治区党委采用36条,自治区人民政府采用107条,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网站采用140条,及时、准确、有效地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反映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给予了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信息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和平台。局主要领导每天都要浏览相关网站,关注政务信息工作进展情况,并就信息发布工作多次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信息工作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及各相关处室的工作职责,由局长井植朴任组长负责我局政务信息工作,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分别负责本部门、单位政务信息工作。定期编制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建立政务信息查询渠道,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进一步完善了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计,将不再符合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栏目进行更改合并。

(二)突出重点内容,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公开,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相关的政务信息,把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尽快传播到基层和全社会。局下发的各类文件、规定、公告、通报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等,都可以在局门户网站上查阅,特别是涉及到敏感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事故调查处理等,都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了提供的相关资料清单、办理程序、时限、详细的注意事项和监督电话。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对我局安全生产权力运行监督的基础上,还公布了局长信箱、纪检监督电话,并聘请了50家具有代表性的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大中型企业、地州(市)相关部门人员担任义务监督员,对我局政务信息工作进行监督。同时还积极向社会公开我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和预防腐败情况的发生。

(三)通过开展多种宣传活动拓展政务信息渠道。加强与自治区主要媒体的合作力度,组织记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和“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亚欧博览会等专题专栏宣传报道。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新疆行活动,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基层政府、部门、社区和企业等共51家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和督导。截止活动结束,中央和地方各媒体在报纸累计发表稿件56篇,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发表各类消息35条,在网络发表消息69篇,在互联网显示的相关网页约25万条。形成了浓厚的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

(四)利用短信、广播等媒体公开信息。建成自治区安全生产预警短信发送平台,明确自然灾害预警短信发送程序,提高了预警信息的发布时效。各地针对春季融雪性洪灾、夏季高温炎热天气等情况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报、预警信息11余次,向全区广大群众发送安全短信12万条,加强了预先防范。同时,通过《新广行风热线》栏目,和听众在线交流。

(五)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认真落实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主动公开和调查处理信息主动公开的要求,对去年1起重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查处,均已批复结案,并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去年4起较大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查处,其中2起已批复结案,并上网公布,另2起正在调查处理当中。同时,督促并监督各地州市安全监管局,及时将已经结案的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过去的一年,我局政务信息工作在深化政务信息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上报信息不及时,总体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政务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水平。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满足群众的知情权。特别是自2014年1月1日起,将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向社会进行全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建设,增强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网站的稳定性。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策法规标准和应急信息的公开力度,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

四是继续全面地接受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政务工作的监督。在继续发扬好聘请义务监督员、网站和新闻媒体、电话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聘请义务监督员的范围,确保安全监管的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为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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