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自治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专家决策咨询和专业技术支撑作用,保证专家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0991-5093150(可传真)
政务邮箱:wycm019@yjgl.xinjiang.gov.cn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