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今年上半年,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保民生、稳经济、促发展的重中之重,积极应对疫情反复、资金筹措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和考验,采取“一盯两抓”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想方设法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年度建设目标有序推进。
一是盯紧开工率,保任务进度。及时下发《关于明确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新住保办〔2022〕1号〕),通过列清单、明责任、定时限等方式,明确任务指标。截至6月30日,全区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156个,涉及居民19.24万户,开工率90.81%;公租房项目39个、2.6万套,开工率73%;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52个、2.77万套,开工率73%;棚户区改造项目68个、6.8万套,开工率93%。
二是抓协调督导,强工作力度。先后通过推进会、座谈会、调研会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掌握工作进度,及时排忧解难;积极协调自治区财政、发改等部门,申请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租赁补贴0.14亿元,申请下达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7.01亿元,为各地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督促各地落实中央各项补助资金,指导各地充分依托融资平台,争取各类政策贷款,为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提供金融资金支持,并会同财政部新疆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开展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各地各级做好2022年度工作。
三是抓管理指导,促工作精度。建立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清单,落实月度报送制度,掌握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同时会同金融机构、信息公司技术人员,成立全区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服务指导组,采取集中培训、县市实操等方式,认真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项目录入、项目认定书电子化发放等工作,初步形成线上调度、实地服务、系统反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项目的精准有效管理得到显著增强。先后多次通过召开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会、座谈交流会和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了解工作进程,解决实际问题,有效增强了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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