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 高朝建

处室职能

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和规定,拟订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拟订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对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负责全区和外省进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审查、备案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及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造价管理中的问题。

标准定额处负责人:高朝建    电话:0991-282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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