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推进高效办成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业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自治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新政发〔2024〕35号)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落地见效,制定本方案。
2024年10月底前,按照“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要求,实现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实现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高效办理。
2027年,实现事项标准全面统一、数据全面共享、系统全面融通,个人和企业两个生命周期重点阶段高频服务全部实现“高效办理一件事”,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府服务体系。
(一)健全协调会商机制。为保障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高效推进,建立良好工作互动联系,自治区本级成立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协调会商机制,自治区住建、自然资源、交通、林草、数发、通信、电力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会商需求,并明确会商时间、地点及参加范围,及时解决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结论后由会商需求提出单位向各地通知,并持续跟进抓好工作落实。地(州、市)要参照自治区模式建立相应协调会商机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和草原局、数字化发展局,新疆通信管理局,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落实。各地〈州、市〉行业主管部门参照自治区模式落实,以下均需各地〈州、市〉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建立跟踪推进制度。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要围绕推进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落实,进一步明确具体责任,建立调度机制,及时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各地(州、市)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按报装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环节、时间结点和责任人,形成业务推进清单,并定期对辖区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2024年10月底前,实现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取得阶段性成效要求,倒排工期、责任到人,从人力、物力、财力、场地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确保如期实现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化发展局,新疆通信管理局,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严格落实“四统一”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快推进联合报装“一件事”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建城〔2024〕23号)明确的的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申报材料和报装工作办理流程,确保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四统一”,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和随意增设前置条件等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的发生。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对政务服务事项配置和服务指南进行维护,并在“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统一发布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服务指南,为服务对象提供“一次告知”“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的服务。工作推进过程中确需对要件内容或相关表单调整的,需经自治区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协调会商机制同意方可调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化发展局,新疆通信管理局,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推进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前端页面更新,完成报装工作流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PC端对接工作。各地数字化发展局要做好与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相关部门(单位)的对接,及时梳理并反馈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包括国垂系统挂载的数据目录),完成数据共享资源目录挂载。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积极推进行业证照电子化工作进度,有计划、分步骤将行业电子证照向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并在行业内发布;要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申报过程中数据复用、电子证照共享调用等工作,逐步实现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证照材料“免提交”目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和草原局、数字化发展局,新疆通信管理局,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的具体内容;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各族群众的重要工作内容。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站在群众视角,统筹谋划、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将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落实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作为推进工作模式创新,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的“销号”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让各族群众和业主在办事过程中实实在在“感党恩”,通过方便快捷的服务,增强群众“跟党走”的坚强决心,以具体工作的有效落实,引导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压实工作责任。根据自治区总体方案要求,10月底前,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要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地要参照自治区统建模式,进一步梳理办事场景、优化业务流程、拓展服务内容。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强化工作落实,指定专人跟踪盯办,确保10月1日前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全区推广应用目标实现。水电气网暖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线上线下联动,通过并联审批、联合评审、同步验收等方式,进一步压缩各业务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要发挥会商协调机制作用,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报告。
(三)严格标准要求。县(市、区)级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牵头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实地核查、准确掌握便民服务大厅窗口设立及线上办件等情况,及时查缺补漏、阻塞漏洞;要采取联合检查和随机回访等方式,及时抽查相关企业线上报装要件和线下施工时限等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单位要现场明确整改要求并开展“回头看”,确保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四统一”切实落地。地(州、市)级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牵头单位,要经常性开展现场指导,组织数发、发改、通信管理以及电力等部门(单位),采取明查暗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各类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要实地了解窗口设置、办件时限等工作情况,及时纠偏正向,确保工作落实质量。
(四)及时组织培训。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将联合开展一次全区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专题培训,各地(州、市)相关部门(单位)要共同做好培训组织工作,并参照自治区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开展培训效果评价和深化培训等工作,确保培训工作质量。各县(市、区)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相关部门(单位),要区分行业经常性开展窗口服务、线上业务办理等业务培训,确保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业务熟练、审批流程清晰、服务态度热情,实现水电气网暖联合报装“一件事”高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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