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份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水务局、园林管理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2024年6月份,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等方面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和短板不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6月3日,位于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的阿禾文旅康养度假区建设项目(九标段)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项目建设单位为阿勒泰新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新房资【2023】2651283 房地产开发贰级),法人代表为刘海锋,项目负责人为杨正江;施工单位为新疆新旅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D265173058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法人代表为高宝印,项目负责人为韩举(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新265991445204 二级注册建造师;新建安B(2017)0060222);监理单位为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E165000628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法人代表为苏霁,项目负责人为王建军(职业资格证书编号:66000083 注册监理工程师)。
(二)6月18日,位于昌吉州吉木萨尔县的东方世家小区(三期)建设项目发生1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华木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质证书编号:新房资【2023】2651241房地产开发贰级),法人代表为丁新,项目负责人为杨瑞;施工单位为新疆华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D265024349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法人代表为窦清,项目负责人为郑毅刚(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新265121323388 二级注册建造师;新建安B(2020)0059787);监理单位为昌吉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资质证书编号:E165001314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法人代表为高平原,项目负责人为李梅(职业资格证书编号:65060676 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6月23日,位于乌鲁木齐市经开区的国樾府(一标段)建设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凯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新房资【2023】265010124房地产开发贰级),法人代表人陈珊珊,项目负责人为王旭东;施工单位为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D143055670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法人代表为聂秋洪,项目负责人为汪承乐(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湘1652018201900201一级注册建造师;湘建安B(2023)1500000019);监理单位为新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E165001146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法人代表为解振学,项目负责人为王金明(职业资格证书编号:65003093 注册监理工程师)。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久治不绝。部分企业“重效益、轻安全”思想严重,普遍存在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劳务用工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企业、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消极应付,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未主动查清施工现场重大隐患底数,研判分析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不系统深入、治标不治本,存在严重的躺平依赖思想,对风险隐患“叫不醒、喊不应”,只等着监管部门和专家上门检查发现问题,企业安全管理内生动力严重不足。
(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部分施工人员对日常安全教育不重视,不主动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安全知识及技能,没有从根本上将“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处于被动了解安全知识阶段。没有把安全第一落实到工作中去,进入作业区域后将安全抛之脑后,不主动辨识作业现场危险因素,冒险蛮干导致事故发生。例如:“6·23”高处坠落事故,湖南楚湘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抹灰工人在四层卸砂浆料斗时,私自将四层临边防护拆除,不慎坠落导致死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百日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10月底,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完成2轮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针对“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缺失、未编制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高处作业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未佩戴安全绳、安全带等高处作业防护用品、无证上岗等各类高处坠落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当前已进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高峰期,抢工期、赶进度、交叉作业等因素造成各类事故风险和事故防控压力不断增加,要合理安排工期,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要按要求到岗履职,严格落实各施工区域内防高坠措施。监理单位要加强对防高坠的巡查检查,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切实压降高处坠落事故总量。
(二)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地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基本建设程序不全、违法分包、非法转包、人员无证上岗、使用不合格劳动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危大工程风险管控,紧盯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作业,精准辨识管控和排查治理各类重大风险隐患,提升安全治理能力。要积极推进建筑施工企业、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参建主体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职责、风险源辨识分级方法、隐患排查治理评估机制,织密织牢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三张网”,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控制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事故总量。
(三)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突出检查结构安全、危大工程等方面贯彻实施以及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和立案查处,处理结果记入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用信息并大力实施联合惩戒,精准实行企业差别化动态监管。在事故调查报告不能及时出具无法及时开展事故立案查处的情况下,用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和施工现场停工整改等措施,依法严惩生产安全事故(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证书等相关证照,持续释放安全生产严管严控、高压震慑的强烈信号。
(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事故、灾情、险情等信息掌握,第一时间报告重要紧急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现象。密切关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相关舆情动向,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加强会商研判和风险提示。健全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队伍等保持紧密联系,形成应急处置整体合力。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储备,充分发挥第一现场应急处置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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