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2022年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足“两个统筹”、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快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按照年度投资同比增长10%以上的目标,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牢固树立“项目中心”“项目为王”理念,始终把项目建设抓在手里、扛在肩上,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全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清洁取暖(含“南疆煤改电”)、农房抗震防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房地产开发投资、亚行贷款等项目建设,逐级建立续建、新建和储备项目清单,立即着手做好开复工各项准备工作,确保3月底前南疆具备条件项目全面开复工,4月中旬北疆、东疆具备条件项目全部开复工。要紧紧抓住各方面机遇,提前谋划储备项目、提高储备项目质量,力争做到2022年储备项目总投资规模不少于上年度完成投资规模的3倍,全年开工转化率不低于30%。
二、抓紧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复工。继续发挥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调度机制作用,按照“自治区每月调度、各地(州、市)每周调度、各县(市、区)跟踪推进”要求,围绕投资完成率、开工率、转化率、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调度,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指导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承担资金落实、审批要件、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竣工运营等全面责任,认真编制项目前期基础文本,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报批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三、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提质提速提效。尊重项目建设规律,紧盯年度投资目标任务,按照系统谋划、突出重点、分层分类、压茬推进的原则,按月合理确定推动项目建设重点工作,科学安排部署。一季度突出抓项目前期和复工开工,重点督促各地办理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核准备案)等报批手续和环评、林草等报建手续,扎实做好征地拆迁、水电接入、资金落实、人员劳动力、设备、材料进场等工作,确保项目按照目标时间节点复工开工建设;二、三季度抓住施工黄金期,突出抓项目进度和实物工作量,督促加大资金筹集拨付、人员劳动力组织、设备和技术力量投入,按照施工节点提前做好钢材、水泥、砂石、红砖、商品混凝土等重要建材供应保障工作,提高续建项目和已开工新建项目投资完成率;四季度抓好项目竣工验收、投产和谋划储备,重点抓好在建收尾项目尽快投产达效,最大限度释放投资效益。
四、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准确把握政策支持方向和投资重点,加强与当地发改、财政等部门和对口援疆省市前指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更多中央、自治区和援疆资金支持,加快资金使用,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政、银、企同向发力、协调联动,加大行业重点项目推介,提供精准对接服务,畅通各地项目融资渠道。依托“信易贷”平台,密切与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金融机构、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大中型央企国企等的沟通合作,利用金融信贷、引导基金、绿色金融产品、PPP合作模式、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REITs)等支持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扩大对外招商引资,吸引区外企业参与支持行业重点项目建设。
五、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推进机制。按照《关于创新机制推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建计〔2021〕11号),着力落实好目标落实责任制、重点突破责任制、动态管理责任制、资金筹措责任制、项目服务机制、调度推进机制、信息报送机制、定点包联机制、数据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十大工作机制,以有效项目投资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落实自治“六重清单”机制,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项目推进情况,梳理筛选本地区6-8个重点项目,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口联系处室(单位)领导负责重点联系,及时包联解决困难问题,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项目名单及有关信息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后于3月7日前报送我厅计划财务处。
六、创造项目落地良好条件。持续推进“最多跑一趟”“最快送一次”改革,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服务,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力争审批时限压缩至60个工作日内。
七、毫不放松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依法、科学、精准的原则,防止“一刀切”,慎终如始抓好施工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常态化调度监督、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八、强化社会氛围营造。积极联系报道重点项目建设动态,在官方网站开辟宣传专栏,宣传解读政策,并对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房抗震防灾工程等重点民生工程进行重点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和力量,营造有利于推进行业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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