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切实做好全区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20〕517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于2022年2月10日前完成本地2021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数据审核上报,纸质统计资料(须经统计人员审查签字、统计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审核签字、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一并报送我厅集中审查;于2022年3月1日前完成本地2021年服务业统计年报数据审核上报;于2022年11月1日前完成本地2021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快报数据审核上报。
二、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计〔2016〕285号)和《关于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规范统计工作切实提高统计质量的通知》(新建计〔2021〕3号)要求,各地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实规范开展统计工作,明确统计工作主管负责人,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压实工作责任、逐级审核把关,加强数据收集、审核、汇总等工作,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特别是各地(州、市),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对于数据出现大幅增减、明显逻辑错误等问题的,要及时跟进给予服务指导,情况属实的备注说明原因,统计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三、我厅计划在2022年1月中旬举办全区城乡建设统计工作业务培训,讲解相关统计政策、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等方面知识,2月中旬组织对自治区城乡建设统计年报进行会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请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别汇总所辖县(市、区)城市(县城)、村镇建设统计业务相关人员信息,于2022年1月10日前通过邮箱分别报送至我厅计划财务处、村镇建设处(详见附件)。
城市(县城)统计联系人:杨帆
联系方式:0991-2817684、15699228005
电子邮箱:jstjcc@sina.com
村镇统计联系人:王舒馨
联系方式:0991-2823269、13309910352
电子邮箱:zzqczjs@163.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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