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28日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新疆建设网(http://www.xjjs.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厦A座2301室,邮编:830002,联系电话:0991-2817700,0991-2823031,电子邮箱:bgs@xjjs.gov.cn

概述

2018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指导支持,深入贯彻《条例》和《办法》,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业管理、加强行业监管的重要手段。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关政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发布厅机关单位工作要点,指导行业开展工作;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协学会杂志、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企业备案信息,满足了公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过程公开。在全区开展《自治区城镇房地产交易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完成了立法资料收集整理。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疆内外立法调研和草案修改工作,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及时修改完善,有效宣传普及了相关政策法规。

三是督促指导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工作。加强各地农村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要求各地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信息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在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督促指导各地将建房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均在乡镇和行政村公开栏公示,接受广大农牧民群众监督。

四是不断完善政务门户网站。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普查相关要求,我厅精简网站栏目,优化网站界面,合并撤销部分栏目,制作部分专题专栏,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明确行政许可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情况等。完善门户网站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信息发布管理、应急预案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厅门户网站的管理水平,提高我厅政务服务能力。

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厅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在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监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监管方面公开政府信息569条,其中在我厅门户网站新疆建设网(http://www.xjjs.gov.cn)公开政府信息数47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98条。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已公开“三公经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厅根据《条例》规定程序,按照“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存档”流程为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为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提供相关企业信息查询服务30余次。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导致的失泄密事件。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厅依法履行职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需求,维护了公众的参与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没有因而导致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收费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通过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办积极对接,目前暂未收取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任何费用。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发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相关内容主动公开,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让更多群众拥有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公众参与程度有待提高。受传统观念等因素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参与程度不高。参与公众大多数属于的文化程度、知识水平较高人员,这也反映出公众对于的知晓率偏低,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众对知情权、监督权的意识淡漠。

二是网站建设及行政审批需进一步加强。受资金、技术等因素制约,网站建设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网站应提高及时更新和调整相关内容能力,网上实时审批、实时监控等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快数据库互联互通建设。不断完善数据库建设,将企业资质证书、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书、岗位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等电子化,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库,已录入数据库信息的企业,在申报行政许可时不再扫描相关证明材料,由系统从四库中查找数据,自动核对,实现智能化,力争在全行业推开无纸化审批;建立政务服务二维码,二维码信息包括办事指南和流程、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办理时限等,在新疆建设网及子网站、许可大厅公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网上行政审批监督监管。建立健全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监管功能,加强建设行业电子监察,全面满足实时监控、自动预警、绩效评估、统计分析、投诉处理和信息发布的电子监察需求;通过微信等新媒体逐步拓宽渠道,逐步满足用户的各种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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