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村镇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8日 点击数:

普尔巴·图格杰加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节能改造的建议》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1年以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巴州各族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环境改善工作,2011-2022年,通过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农村住房抗震防灾工程,累计为巴州建成农村安居房12.14万户,农房抗震防灾房1413户,以上共计12.28万户,近50余万各族农牧民群众入住新居同时,印发《自治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各地在实施工程建设中使用多孔砖,塑钢窗等,通过对维护结构,如外墙、屋面、外门窗、地面等采取保温措施,达到节能改造的目标。2022年,为了切实改善巴州农牧民群众居住环境,让其住上节能环保舒适的住房,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鼓励和支持各地充分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包含农户庭院整治、改厨改厕、住房加固节能改造等。按照《新疆煤改电二期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4年)》(新政办发〔202216号)确定的任务,2022巴州完成农村居民煤改电供暖设施入户改造18573户。

关于实施农牧民安居节能改造工程,需要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共同协调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努力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项目和资金支持,服务指导巴州相关部门和各县市用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做好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工作。同时,大力支持巴州实施农村居民煤改电供暖设施入户工程,服务指导巴州按照精准到村到户的工作原则,做好2023年巴州23714户煤改电居民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进一步压实巴州属地入户改造工作监管责任,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年度任务,提升农村住房建筑能效水平,进一步改善农牧民人居条件,增强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欢迎继续关心支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418

联系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人:张豆玉    联系电话:0991-282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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