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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建管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点击数:

九三学社新疆区委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自治区智能建造促进自治区建筑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发展智能建造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重要举措。“十四五”以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大力发展智能建造的决策部署,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绿色金融支持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企业数字化应用为抓手,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一、健全技术标准体系。结合我区抗震设防及气候条件实际,出台《自治区钢管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规程》《自治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规程》《自治区叠合装配式混凝土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程》《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应用技术标准》《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等十余个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规范,完善我区智能建造及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为我区智能建造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因地制宜,指导各地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和BIM技术,扶持传统企业向装配式建筑及配套产业转型,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集聚发展组织开展《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分析全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合理规划装配式建筑产业布局,研究提出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落实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容积率支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绿色金融支持、商品房提前预售、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建筑市场信用加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自治区有关奖项评选等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截至2023年底,全区累计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约2500余万平方米建成50余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成功申报了4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新疆交建、新疆维泰、新疆新冶建筑三家企业申报国家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

三、做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2022年,乌鲁木齐市被确定为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指导乌鲁木齐市从制定实施方案、建立产业联盟和专委会、积极推动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开展课题研究、加快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推动试点城市建设取得实效。目前,乌鲁木齐市已成立由69家企业为成员单位的乌鲁木齐市智能建造产业联盟,打造了新疆新冶科技等4个智能建造示范基地和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等5个智能建造示范项目,3项经验做法被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第二批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四、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集成应用。研究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企业数字化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自治区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企业联合建设自治区级BIM技术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自治区级BIM构件库,推广使用基于BIM技术的项目管理、协同设计、图纸审查、工程监管、工地管理、运维管理等系统,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为动力,推进建筑企业数字化应用,形成涵盖企业管理、项目全生命周期生产融合一体的建筑业数字化应用体系。

五、推进CIM基础平台建设。开发数字化审图系统,完成与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对接,通过数字化审图网络信息平台,实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查机构和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有效整合、共享,为后期CIM基础平台建设奠定基础。目前,我厅依托自治区房屋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在“住建时空动态一张图”基础下,汇聚与完善房屋基础地理信息等数据,初步搭建符合CIM基础平台应用的基础数据库并逐步更新完善。

六、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城市信息模型(CIM)、建筑信息模型(BIM)和5G等在建筑领域的集成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建筑业深度融合。鼓励引导建筑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积极研发适用于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的新材料、部件构件和相关技术,支持企业创建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开发项目,鼓励试点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先进工法。支持企业申报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七、完善信用和信息化监管手段。指导各地落实《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将获得国家建筑行业科技进步奖、国家建筑行业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科技创新奖、自治区建筑行业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科技示范工程、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国家和自治区工程质量奖项,以及被评为国家和自治区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等纳入企业良好信息,给予信用加分奖励。截至目前,我区1.3万余家建筑企业参加了信用评价。开发装配式建筑评价信息管理平台,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和统计分析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研究建立健全智能建造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加快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一批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推动智能建造产业园落地,总结一批符合我区实际、可复制推广的智能建造发展经验。大力推进校企合作,鼓励高等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推动高等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精准对接。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依托智能建造重大科研项目和示范应用工程,培养一批智能建造领军人物、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队伍。研究建立基于BIM技术的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验收、审计和档案等环节的审批和监管模式。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税务、金融等部门,研究出台智能建造相关规划用地、评优评奖、税收优惠、信贷金融及设立产业基金等支持政策,统筹推动我区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

感谢单位提出的建议,欢迎继续关心支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430

联系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

 联 人:李鹏阳  联系电话:0991-282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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