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考试的通知

来源:质安处、安全总站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点击数:

切实做好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改革工作依法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规范检测行业市场行为,推动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经研究,决定自2024620日起开展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证书类别和考试地点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要求,原检测人员岗位证书已不能适应新的检测机构资质要求,经与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请示,明确由各省级住建主管部门依据《资质标准》调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类别。结合行业发展和资质管理需要,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共分为14(附件1),共设6个考点(附件2),全区证书采取统一样式,经考试合格后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上统一制发。

、考试科目

(一)理论考试岗位证书理论考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工程质量检测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理论考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考试时间90分钟。考题类型为单选、判断和多选,采取标准化考试方式进行。

(二)实操考试岗位证书实操考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际操作的掌握,实操考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考试内容包括考前准备、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数据处理和结果判定。

理论考试通过后进行实操考试,两项考试均通过即可取得岗位证书;若仅理论考试通过,则下次考试需重新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均不设置补考环节。

、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6201000开始

(二)考试时间:暂定20246241000开始

(三)报名流程:报名岗位证书考试应以个人身份报名,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在主题服务栏选择教育培训考试业务点击个人报名登录入口微信扫码登录选择“我要报考”选择考试班级点击考试报名选择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报名—报名完成后在“已报考科目”中查看并下载准考证(具体流程见附件3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岗位证书考试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依法加强对属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

(二)做好考务工作。各考点要严格执行我厅关于岗位证书考试工作的各项安排,理论考点要完善标准化考试各项工作,实操考点要统筹好岗位证书考试和日常检测业务;各考点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精心做好考务工作,杜绝各类考试违纪现象发生。

(三)按时报名考试。全区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认真研读本通知,督促本机构检测人员按时报名参加考试,严守各项考试纪律,妥善安排好岗位考试应考人员的业务工作,加快完成本次岗位证书取证工作。

(四)严肃考试纪律。岗位证书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在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作弊行为,按考试不合格计,作弊考生一年内不得参与考试,并将作弊考生及其所在单位情况书面向全区通报。

(五)加强监督检查。我厅将对岗位证书考试过程实施监督管理,明确考评员职责,规范考评员行为,对考试过程实施监考和巡考,对实施岗位证书考试的考点软硬件环境进行动态检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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