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 马国强

处室职能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主要职责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规范制定和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
按照厅党组工作安排,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主要职责可以细化为:
1.负责拟定全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编制全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对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负责组织对超高层建筑、重大特殊建设工程及特殊设计建设工程的专家评审;
4.负责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处罚的指导监督;
5.负责对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专业培训;
6.负责依法对“双随机一公开”中发现的违反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7.负责对勘察设计行业的指导监督;
8.完成自治区交办的有关工作。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处长:马国强 电话:0991—282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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