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全区勘察设计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通报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勘察设计行业服务管理,提升施工图审查质效,提高勘察设计成果质量,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监管,促进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我厅对新疆工程建设云和新疆消防建设综合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进行了梳理,结合日常监管掌握情况,现将2024年上半年全区勘察设计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勘察设计行业基本情况。一是“建设云”注册登记备案情况。截至6月30日,在“建设云”注册登记备案勘察设计企业共3455家,其中同时具有勘察设计资质企业598家(疆内企业107家,疆外企业491家),勘察企业801家(疆内勘察企业167家,疆外勘察企业634家),设计企业3184家(疆内设计企业281家,疆外设计企业2903家)。二是消防建设综合管理系统应用情况。在我区承接业务且已在新疆消防建设综合管理系统上传图纸勘察设计企业1527家(其中勘察企业331家,设计企业1196家),剩余2526家(其中勘察470家,设计2056家)未在我区承接业务(详见附件1)。三是信用评价开展情况。全区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企业3137家(勘察企业674家,设计企业2463家),参评率89.5%。629名勘察设计从业人员参与个人信用评价。其中223家企业(其中勘察企业50家,设计企业173家)申报良好信用信息;2320家企业(其中勘察企业476家,设计企业1844家)仅申报基本信用信息、未申报良好信用信息;391家企业(其中勘察企业95家,设计企业296家)因连续两年未参加信用评价被动按照B级管理;203家企业(其中勘察企业53家,设计企业150家)因新成立、注册或登记,未参与信用评价工作,按照A级管理。
(二)施工图审查工作情况。上半年,全区20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共受理施工图审查项目18416个,共办结施工图审查项目16329个,其中初审通过项目2793个,初审通过率17.11%,二次审查通过项目10335个,二次审查通过率63.29%,审查不合格项目3201个,占施工图审查项目数的19.60%。施工图审查平均用时13.75天,其中施工图审查初审平均用时2.65天,终审完成平均用时4.31天,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图纸平均用时5.02天。
(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情况。上半年,全区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验收备案(抽查)共计申报4273个项目,受理4020个,受理率94.07%;办结3899个,办结率96.99%。其中消防设计审查办结1028个,平均办结用时3.52天,消防验收办结920个,平均办结用时2.38天,验收备案(抽查)办结1951个,平均办结用时3.48天(详见附件2)。
(四)其他29类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办理情况。上半年共办理其他29类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270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97个,消防验收98个,消防验收备案75个。(详见附件3)
(五)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培训情况。我厅共举办9期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云讲堂”,主要针对全区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从事勘察设计、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消防施工等从业人员重点讲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累计共有6500余人次参加培训。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项目报建流程梳理培训8期,累计共有2000余人次参与培训。
(六)设计人员施工现场履职服务实名制情况。自2024年4月18日全面实行设计人员施工现场履职服务实名制以来,共计打卡在建项目271个,打卡节点总数649个,其中地基基础验收阶段97个、地基验槽阶段157个、竣工验收阶段53个、设计交底阶段62个、主体验收阶段103个、施工阶段73个、其他阶段104个;岗位类型中,项目勘察负责人打卡数为103、项目设计负责人打卡数为155、专业设计负责人打卡数为139、专业设计人员打卡数为252(详见附件4)。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质量不高,违反强条较多。上半年,全区勘察设计单位共涉嫌违反强条520条,其中违反10条以上的勘察设计单位有四川正天创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3个强条)、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3个强条)、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21个强条)、上海新建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9个强条)、浙江地标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7个强条)、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6个强条)、大连市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11个强条)、河南工大设计研究院(11个强条)、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0个强条)(详见附件5、附件6)。
(二)部分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不完善。自2023年7月实施“二审终结制”近一年来,全区勘查设计质量提升较为明显,项目初审通过率17.11%,二次审查通过率63.29%。审查不合格项目占施工图审查项目数的19.60%。“二审终结制”试行后,一次性审查通过率提升11.57个百分点,二次审查通过率提升34.25个百分点。但仍有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内控机制不完善,存在三级校审制度执行不严,其中一审不通过率较高的企业有上海新建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99.10%)、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81.03%)、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9.25%)、永忠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76.76%)、中远雅泰设计有限公司(76.22%)、中科公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74.26%)、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72.80%)、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72.77%)、中景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72.54%)、新疆原创城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2.44%)(详见附件7)。
(三)施工图审查效率及质量有待提高。2024年共办结施工图审查项目16329个,办理超时2271个,多数审查机构普遍存在施工图审查超时限的问题。施工图审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特别是缺乏其他29类专业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对审查质量把控不严,特别是在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中存在缺项漏项,如和田宏业图纸审查有限责任公司审查通过的皮山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仍存在违反强条的3处问题;伊犁伊河蓝图建筑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审查通过的赛里木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仍存在违反强条的2处问题。
(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不规范。各地均存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审查时限超期的现象,超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和《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规定的工作时限,个别地区利用“体外循环”规避审查验收时限超期,先线下办理,完成后再录入系统,多家企业反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项办理时间过长。如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在办理新疆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室内装饰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复查)项目时,该项目从受理到办结,共用时9个工作日,超出住建部58号令规定7个工作日的时限要求。昌吉州奇台县住建局在办理新疆天电奇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备用煤场气模封闭EPC总承包项目的消防验收备案时,该项目从受理到办结,共用时27个工作日,超出住建部58号令规定15个工作日的时限要求,且国家层面未将充气膜设施纳入规划审批范围,气膜项目建设目前无国家及自治区地方设计规范和标准,涉嫌违规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手续。
(五)部分技术服务机构查验质量不高。部分查验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不足,消防设施操作员对设备参数、操作方法不掌握,在出具查验结论合格的报告项目中,仍存在较多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如乌鲁木齐市会展吾悦魅KTV项目,存在疏散走道采用镜面材料装修,违反《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2017第4.0.3条规定;库尔勒市金地房产天福明庭三期项目,存在管线穿越卷帘上部防护罩(箱体)处未进行封堵或封堵不严密的现象,违反《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77-2014第5.2.9条规定。(详见附件8)
(六)部分地区对业务培训积极性不高。部分地区对自治区举办的“消防审验·云讲堂”不重视,如阿勒泰地区住建局及吐鲁番市高昌区、巴州和静县、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住建局未参加培训,对业务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学习态度不端正以及无故不参加培训等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强化首要责任,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合理的勘察设计周期和费用,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管理;禁止建设单位以“优化设计”等名义变相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勘察设计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质量内控制度,严格执行校审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勘察设计深度规定;加强施工现场技术服务,提升工程质量和品质。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加强机构建设,确保各专业审查人员数量满足资格条件,确保审查的良好运转;强化内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二审终结制”,定期组织专家对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二审审查通过的修改意见进行汇总、复核;加强联合审查所需的消防、人防等专业人才培养,做好审查人员常态化专业培训,强化审查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开展审查工作,严把质量关。
(二)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相关检查,促进相关单位提高勘察设计质量、规范市场行为,对于涉及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等严重质量问题,应加大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惩处力度,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针对本次通报中涉嫌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超时限的施工图审查机构,采取通报批评、工作约谈、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大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调查处理力度,向社会公示处理结果后,上传相关信息至新疆消防建设综合管理系统行政处罚功能模块。要加强勘察设计企业招投标的监管力度,对未在我区有相关业绩的企业进行重点核查,坚决打击勘察设计市场围标串标、挂靠、出租出借资质资格行为。
(三)提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能力。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力量配备,确保具备与监管事权相匹配的专业人员。组织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的各类消防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效率,着力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环节存在的主体责任有缺失、监管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按照《关于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 落实落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要求,会同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加强对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消防有关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监督,坚决杜绝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信用评价管理。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自治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广泛宣传,引导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积极参与信用评价工作,加强信用评价成果运用,引导有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加强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质量管理,将勘察设计企业消防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技术审查质量纳入诚信评价指标,完善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对于信用评价为B级的企业实行预警机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监督检查。
请各地于2024年9月1日前将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核实处理情况反馈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我厅将各地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联 系 人:达尼亚儿·艾山、蒋望玉
联系电话:0991-2817117,0991-2828614(传真)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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