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安全与抗震鉴定管理,明确房屋建筑安全与抗震鉴定活动中委托单位和鉴定单位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减少相应纠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了《自治区房屋建筑安全与抗震鉴定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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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