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厅对《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新建标〔2022〕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稿发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写明理由,于2024年9月13日前书面反馈至我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赵强
联系电话:0991-2841231
电子邮箱:xjzjtbzdec@163.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