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6-2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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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8年工作要点。

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加快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实施自治区国土资源数据清单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设自治区政务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制定开放目录和数据采集标准,稳步推进国土资源数据共享开放。优先推动自治区国土资源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完成“五公”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涉密事项除外)。对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涉密事项除外)。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按程序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除涉密事项外,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投资核准事项清单等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进更好地依法履职。做好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等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清单,以及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相关具体内容。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公开降低企业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通过在厅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四、积极做好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指导、督促各地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矿业权审批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要求等信息,公开矿业权交易信息,积极推进网上交易,推进矿业权出让竞争性交易环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着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用地政策和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涉密项目除外)。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加强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公开“一书四方案”,以及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

六、切实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地质灾害达到橙色预警级的,联合有关部门发布信息,同时利用厅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同步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要及时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时发布灾情、发生原因、灾害应急救援等信息。

七、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公开。设立执法统一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执法查处相关规定、执法查处决定和结果。完善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

八、认真做好科技成果和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最新科技成果和国土资源标准等基础信息。做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成果、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信息等国土资源统计数据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地质资料电子化和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地质资料服务”。做好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部门预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九、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梳理进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系统建设等,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十、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同步”制度,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媒体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一、提高工作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及时公开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并在厅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健全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督促检查,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学习和业务交流,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厅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

各地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处室、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紧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并于20181210日前将年度工作的落实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厅办公室。办公室要加强督查评估,抓好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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