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国土资源部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新疆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国土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我厅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更名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不断规范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学习宣传活动,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保障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我厅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操作,对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认真总结,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三)做好基础工作。正确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日常读网工作,完善信息服务便民性,提高信息公开及时性,强化信息网络安全性。并继续开展全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以查促建,全面推动全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在我厅门户网站上专门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其中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截止2016年12月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报政府信息214条,网站信息1498条、领导信箱107封、其他789条。
(二)利用《新疆国土资源》杂志、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法治新疆”网站等各类载体,主动公开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关的重大管理信息、重要统计数据、重要决策决定、重大事项情况、重要科研成果每年约2000余条。
(三)在我厅机关信息公开场所购置大型信息发布屏、信息查询机等设施,主动公开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事指南及具体行政审批信息,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在电子公告栏等设施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每年约5000余条。
(四)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更新制度,提高信息更新速度,加大查询服务力度,定期开展访谈直播、网上调查等。2016年,矿业权办理结果信息公开4515条,报件办理状态信息公开4247条,新疆国土资源政务微博更新信息319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开展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专门的咨询场所,明确了“窗口受理、处室办理、厅办审查、窗口回复”的工作程序,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待社会公众查询。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0991-8814128),方便服务对象咨询政策业务。2016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各类信息电话咨询5000余次,短信平台发布行政审批结果信息3421条。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及时进行答复,无不予受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支情况
2016年,我厅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厅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我厅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力度的同时,注重加强服务平台的便民性和安全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2015年度有了明显进步,但信息公开方式还不够丰富,信息时效性也需进一步提高。
2017年,我厅将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和“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及时、准确地公开所产生的政府信息。结合网站工作重点,完善网站制度和便民服务的建设,强化信息安全技术监测手段,提高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