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和自然资源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学习。我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27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57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58号)等的学习,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创造性,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
(二)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厅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对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认真梳理我厅2018年重点工作,并分解责任到处室。定期开展我厅2018年自查工作,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完善平台建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力度的同时,注重加强服务平台的便民性和安全性。为做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由人工监测方式改为“人工 系统”监测方式来开展网站监测工作。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在厅门户网站上专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其中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截止2018年12月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报政府信息76条,网站信息851条,领导信箱17封。
(二)利用《新疆国土资源》杂志、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法治新疆”网站等各类载体,主动公开重大管理信息、重要统计数据、重要决策决定、重大事项情况、重要科研成果等,每年约2000余条。
(三)购置大型信息发布屏、信息查询机等设施,及时主动公开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事指南及具体行政审批信息,每年约5000余条。
(四)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更新制度,加大查询服务力度,定期开展访谈直播、网上调查等。2018年,矿业权办理结果信息公开1171条,报件办理状态信息公开3536条,新疆国土资源政务微博更新信息168条,新疆国土资源厅微信505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开展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专门咨询场所,明确“窗口受理、处室办理、厅办审查、窗口回复”工作程序,明确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接待社会公众查询。设立专门咨询电话,方便服务对象咨询政策业务。2018年,厅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现场咨询1190人次,电话咨询5000多人次,短信平台发布行政审批结果信息1547条。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及时进行答复,无不予受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支情况
2018年,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8年,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与公众需求和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新媒体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9年,将继续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和“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及时、准确地公开所产生的政府信息。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合理设置目录栏目,深化完善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二是优化新媒体的运用,利用微信、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深入开展有针对性、有主题的宣传活动。三是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变动,及时明确分管领导和从事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四是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