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政府信息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4   浏览次数:   【字体:

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实施<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制定印发厅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主要事项、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自然资源领域内土地、矿产、规划、统计、财务等重要信息,持续推进自然资源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强化重点政策解读,及时发布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方面政策措施,在传统文字解读方式基础上探索采用图表等方式开展全面深入实质性解读。2021年,我厅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厅门户网站新增信息3017条,新增访问量4548961次。此外,“新疆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821篇,新增订阅数1748个。

(二)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办理和回复机制,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登记、分办、督促办理机制。依托厅电子政务(OA)完善工作流程,按照相关局处室会审、法规处室合法性审查、主管领导审签的程序,推动及时高效落实,着力提升答复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件,全部依法依规办结。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机构,由厅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厅网信办承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技术保障工作。健全主动公开机制、网站信息发布机制、网民留言答复每日专人监测机制、定期维护内网通报机制等,在厅电子政务(OA)系统建设厅门户网站政务信息上网审批流程,嵌入厅门户网站维护专栏和建设内容,做到审批与维护分类细化、相互对应。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维护。常态维护厅门户网站,找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位,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持续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功能改进,规范设置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涉及企业与群众切身利益、重大民生专栏,集中集成规划、土地、矿业权等业务模板,做到及时更新、提质增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拓展,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实现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无障碍浏览、综合管理利用。借力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新疆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三项业务“跨省通办”等热点信息发布工作,2021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五)认真做好监督保障工作。结合2021年评价指标体系,对照自治区政府转发国办《2020年度第三方评估报告》指出新疆工作八方面问题、《自治区2020年度第三方评估报告》指出三方面问题、《自治区2020年度第三方评估指标(自然资源厅)》抽查指出十三方面问题、2021年反馈我厅门户网站监测反馈十二方面问题、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度全国第三方评估(新疆)整改清单等,坚持举一反三,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通过部署+督办+通报,把整改任务清单化、具体化、责任化,高标准推进各方面指出问题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加强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公开工作,厅网站设立建议留言、举报电话、群众信访、意见征集版块,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对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12

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4

0

0

34

0

7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6

0

0

0

0

0

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不够,扩大公众参与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下一步,我厅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主动公开全方位、解读回应畅渠道、夯实基础贴民情、强化管理优服务、指导督促保落实上下功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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