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新疆、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盯依法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为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自然资源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根本遵循,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2023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将其作为年度法治宣传要点、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抓好落实。厅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建立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前学法制度,宪法宣誓制度,提升系统干部法律素养、筑牢法治思维,厅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组织新提拔干部任前考法,引导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更加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全力推进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健全行政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职权法定,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系统权责事项清单指导目录,做到同一行政权力事项在区、地、县三级规范统一。制定《自治区2023年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第三方评估指标工作分解表》,压实政府职能转变责任,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做到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形限制,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健全土地、矿权交易市场,矿权登记申请由企业自下而上逐级跑办调整为直接向厅申报。全区共设置综合性窗口359个,全面实现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今年以来,全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1.42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8.61万份。推动“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范围持续延伸,办理抵押业务7984笔、查询业务13173笔。基本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联动过户和企业不动产登记“一件事”联办,累计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业务54628件、企业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业务8428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持续加强自然资源领域重点立法,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自治区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按时报自治区司法厅,同时申报2024年三档立法项目。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规范重要审批事项、重大项目安排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实行集体讨论决策,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35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自治区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年对各类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30余次,建议修改地方性法规1部、废止政府规章1部、废止(失效)自治区制发文件5件,厅本级废止文件14件。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与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印发检察公益诉讼与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衔接工作意见,与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加强土地执法领域行政执法、审判和检察监督工作意见,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效率,畅通行刑衔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定期向社会发布被检查单位、执法检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不断提升监管工作质量,印发《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函〔2023〕39号),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年抽查矿山企业、地勘单位、测绘单位等192家。严格卫片执法,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3433 件,推动自然资源整体保护、有序利用。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开展矿山领域专项整治。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来,累计抽查检查企业5048家,发现重点整治隐患449个,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与防灾、消防、停车、燃气等安全工作衔接,抓好地勘测绘行业安全管理。实施地灾防治项目5类87个,新建130处普适性监测预警点,开展避险演练178次、培训248期,派出工作组1748个巡查隐患点1.5万处次,调度群测群防员5000余人次。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局沟通对接,认真履行复议、应诉等各项职责,以“解决争议、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结案了事”为原则,发挥好内部纠错和层级监督功能。全年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被复议案件11件;行政应讼案件64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根据《2023年上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情况报告》要求,认真梳理全系统案件,逐案分析,剖析原因,梳理存在问题,并形成情况报告。完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互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促进群众合理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有效解决,稳妥化解一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以对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推进建议提案“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法治建设年度报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64件。全面落实和强化,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强化各局处室责任意识,坚决纠正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推进数字赋能,继续开展自然资源“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N应用”建设,提升治理能力。通过发文跟踪督办、月通报机制,坚持把各项工作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责任化,提升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水平和能力。发挥测绘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自然资源管理作用,制定遥感影像数据统筹共享管理办法,实施6个地(州、市)1:1万基础测绘更新,完成90座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北斗化改造。编制自治区工作用图,向自治区社会各界提供地理信息成果73.5TB、各类地图数据35065幅,有力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视频调度”等现代化手段,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九)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工作细则,围绕清单,梳理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并编印法律法规学习笔记本。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等主题活动日,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精心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法律宣传月等活动,制定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培训,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等活动。开展领导干部“零距离”旁听庭审,通过被告人的“现身说法”,汲取案件教训。积极制作、参与“三微”普法作品,制作发布《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视频解读5部并上传“新疆自然资源”微信平台。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宣传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政策,全年厅门户网站更新法律法规文件30余件。开展“最美自然守护者”视频展播,积极参加“法律与你同行”广播(维吾尔语)直播节目,选举典型案例报送自治区司法厅。结合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确保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各项规定全面、正确贯彻实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人才保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制机构要统筹”的法治工作机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合力,夯实事业单位支撑力量,保障法治工作经费。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中的重要作用。举办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会,150名系统内法治工作人员、业务骨干参训。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卫片执法、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律解读,强化执法人员工作水平,确保全面理解和准确运用政策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科学运用法治思维不够深入。推动全系统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高效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向科学化、现代化、法治化迈进仍有差距。
(二)基层一线法治能力有待提高。自然资源管理领域争议呈上升趋势,类型从以前多发的行政处罚、征收扩展至信息公开、土地登记等方面,但基层法治力量薄弱,法治工作人员多以兼职为主,不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三)普法宣传形式效果仍需改善。法治宣传教育还局限于传统的集中学习、培训等方式,需要在推进数字化普法、智慧普法方面下功夫,加大对好经验、好做法的挖掘和总结力度,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重点内容,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紧扣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优化自然资源制度供给,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化建设水平。
(二)强化法治保障。强化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加强法治培训,保障法律人才支撑,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三)提高执法质效。在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方面多措并举,利用信息技术和智能化手段,强化土地、矿产、测绘、规划综合执法能力,提高执法决策即时性、准确性和公正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业务培训,坚持评查与指导并重、以评促改,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拓宽普法渠道。探索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数字化普法、智慧普法,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注重法治文化的挖掘和打造,把握自然资源领域优势和特点,着力打造一批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五)聚焦涉法涉诉案件源头把控。强化行政调解、诉前调解,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耕地保护、绿色矿业、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的立法工作,及时清理不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全面履职尽责,强化依法行政,扎实推动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