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资源法律事务中心是自然资源厅所属县(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自然资源立法研究、调研及评估;受理行政诉讼、复议、信访等案件;提供自然资源法律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自然资源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理论、政策研究;承担自然资源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与调处工作。
(二)开展自然资源地方性立法研究、前期调研论证及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协助办理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对厅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进行分析,提出案件办理意见建议。
(四)协助对自然资源厅交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协助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工作,向社会提供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
(六)承担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维里旦·米吉提
联系电话:0991-2819463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6号13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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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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