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教育中心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所属县(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政策宣传、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科普文化知识普及工作;
(二)编辑《新疆自然资源》杂志;
(三)开展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
(四)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闫华
联系方式:0991-2619139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2号4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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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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