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所属县(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全区地质环境的调研、评价和监测,以及监测数据、资料的汇总、分析、处理和预测预报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水文地质与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研究工作。
(二)承担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和综合研究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和应急处置技术支持。
(三)承担自然资源综合调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调查评价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承担城市地质、生态地质、地质遗迹调查评价、监测和研究工作。
(四)承担国土空间生态环境调查、评价、监测和研究工作;承担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监测和研究工作。
(五)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程的技术支撑及相关监理工作。
(六)承担水资源、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地质灾害、地质遗迹等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及遥感工作。
(七)开展水工环科学普及、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咨询工作。
(八)指导各地地质环境监测站技术工作。
(九)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阿地力·阿不拉
联系方式:0991-4831261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10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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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6号邮编:8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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