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县(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用地提供决策依据。
(二)承办自治区境内国家、自治区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征地咨询服务工作。
(三)受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用地单位委托,协助办理建设用地选址、征迁方案的拟定及征地报批的有关资料的整理、报批工作并对所承担的用地项目提出咨询意见。
(四)承担征用土地的权属、面积地类、附着物、区位、四至界线调查工作,提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建议,并协助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办理工程用地的土地登记和土地使用证。
(五)受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自治区境内的国家、自治区建设项目用地实施征地包干。
(六)承担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的土地价格评估。
(七)承担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董曙军
联系方式:0991-8815658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21号建设广场9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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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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