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是自然资源厅所属县(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根据厅机关的授权委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厅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承办厅机关委托的房地产管理和基建维修工作;负责厅机关公房的管理工作。
(三)承担厅机关委托的经营性固定资产和中心资产的管理工作。
(四)承办厅机关委托的业务证件等制作销售工作。
(五)承担厅机关办公区的电、水、暖、燃气、开水器、电梯、消防等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卫生保洁、保安门卫、人员车辆出入等管理工作;协助监督厅机关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
(六)负责厅机关车队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厅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夏国柱
联系方式:0991-2625903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4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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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6号邮编:8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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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域名:zrzyt.xinjiang.gov.cn